susan_102 发表于 2006-1-13 09:57:00

[原创] 请教一个问题,急

公司有一位员工因不良工作,但还未够严重违纪,公司打算与他解除劳动合同,但按法律的规定需要提前30天通知他,而他是去年8月1日进入公司的,加上30天的通知期就变成服务期满6个月了,这样的情况还需要支付他多一个月的工资?有什么办法可以不支付吗?

风一样的女子 发表于 2006-1-14 19:48:00

RE:[原创] 请教一个问题,急

公司解除合同,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都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的啊,有没有满6个月并没有区别啊!

笑看云开 发表于 2006-1-21 01:00:00

RE:[原创] 请教一个问题,急

两个概念。

一是要多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否则就要等一个月。

二是在解除该职工劳动合同时,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你现在要他走,那就不是一个月工资,是两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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