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公司能否以“述职不到”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非常感谢!!!
述职通知书abc同志:
鉴于你目前的工作业绩以及现阶段的工作状态,经公司研究决定通知你务必于2006年x月xx日携带相关工作手册、工作资料等到xx市xx路进行述职汇报。逾期不到公司将视同你主动放弃工作处理。
特此通知!
xxx公司
2006年x月xx日
各位大虾和HR工作者,请教如下问题:
1、如果abc逾期不到,该公司能否以此通知解除abc的劳动合同?(即是否“有法可依”)
2、如果解除,abc能否要求公司进行补偿?
3、我国相关劳动法规中有无关于“述职”的一些定义和规则?
感谢各位的热心帮助!不胜感激!
RE:请教各位:公司能否以“述职不到”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非常感谢
不合法的,至少不能以述职不到为由解除合同。象上面这种情况,从法律上讲,应该是说企业对员工的工作业绩不够满意,而不是员工违纪等情形,此时很难由足够理由解除合同。
RE:请教各位:公司能否以“述职不到”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非常感谢
显然不可以解除如果解除,那就等着赔偿吧
述职不是法律规定的
(国资委直接考核的中央企业除外)
只是公司的一种规章制度
违法这一制度不属于“严重违章”
所以,不能解除
========================
中国HR论坛
www.zhongguohr.com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