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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的员工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2012-6-8 09:53|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371| 评论: 17|原作者: decy

摘要: 作为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公司有规定没达到销售业绩,6个月实行末位淘汰制,如果真的给淘汰的销售人员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作为以销售为主的公司,公司有规定没达到销售业绩,6个月实行末位淘汰制,如果真的给淘汰的销售人员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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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宠着小猪 2012-6-8 09:44
必须的!~
引用 wxwaiting 2012-6-8 09:45
只要是公司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都需要发经济补偿金
引用 绿色的天空 2012-6-8 10:17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以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引用 a68967 2012-6-8 11:02
应该支付
引用 回眸谁浅笑 2012-6-8 11:10
肯定要支付啊
引用 番茄花 2012-6-8 14:09
这个赔偿金肯定要给的,或者公司可以考虑适当调整末位淘汰制,改为年度。
引用 西湖树影 2012-6-8 16:24
番茄花 发表于 2012-6-8 14:09
这个赔偿金肯定要给的,或者公司可以考虑适当调整末位淘汰制,改为年度。 ...

改为年度就不需要赔了吗?
引用 TOHEY 2012-6-8 16:35
不光补偿那么简单,弄不好需赔偿。
引用 杰威尔 2012-6-11 16:30
宠着小猪 发表于 2012-6-8 09:44
必须的!~

还是外地正规啊,在徐州的话什么补偿都没有。
引用 sawata 2012-6-11 16:40
销售业绩月度,年度都是具体的规定的,员工即使完成了业绩,可是根据公司的末位淘汰制仍然是要被淘汰,如果不具有法定解除条件,那么就靠这个末位淘汰制肯定是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引用 lola.li 2012-6-11 16:53
杰威尔 发表于 2012-6-11 16:30
还是外地正规啊,在徐州的话什么补偿都没有。

这个应该不是区域性质的规定吧?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呀!所以徐州也要补偿的哦!
引用 杰威尔 2012-6-11 16:57
lola.li 发表于 2012-6-11 16:53
这个应该不是区域性质的规定吧?这个是《劳动法》规定的呀!所以徐州也要补偿的哦! ...

兄弟,你错了!在徐州只有 极少数 大企业才有《劳动法》可谈,徐州的大环境就是低工资、无福利,双休只是个传说。。。更别提补偿了。
引用 xrktina 2012-6-11 18:18
经济补偿金是要给的
但是建议末位淘汰制慎用,合法举证较难,弄得不好就变公司单方违法解除了
引用 天天向上大斌 2012-6-12 16:14
这个要的
引用 南极人 2012-6-12 18:03
深圳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合同期限内通过“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等形式单方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行为。
引用 hrmst 2012-6-13 09:28
要给,毫无疑问。
但有些企业操作手法有很多,打擦边球。
引用 一半饺子 2012-6-13 09:42
肯定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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