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部门招聘了一名员工,合同签定3年,试用期为3个月(正常情况下公司都是签的6个月,新来的HR专员给签错了),用人部门在快要转正时,给出的意见是表现不好,延长1个月。 恰巧公司现在效益不好,部门精减人员,将此员工以试用期不合格,给予辞退,部门与此员沟通,些员工就开始在车间不做事了,前天被公司领导叫过去教育了一翻,下午就开始动手工作,结果把手给砸伤了,经医院签定,不严重,休息一周即可。 现在此员工要求,如果辞退他,公司需要补偿他一个月的工资,不然就告公司之类的。 请问各位前辈,这种事应该怎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