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

2012-11-6 10:44|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252| 评论: 9|原作者: zsnzcx

摘要: 我公司有一员工2006.3.5进入公司,签订2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08.3.4,此时新劳动法颁布,随即又续签了4年期的合同,2012.3.4到期,此时她已经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员工必须签订无固定 ...
我公司有一员工2006.3.5进入公司,签订2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08.3.4,此时新劳动法颁布,随即又续签了4年期的合同,2012.3.4到期,此时她已经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那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员工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问题1:新劳动法是2008年1月正式实施的,第一次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新劳动法意义上的第一次签订。

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2: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是否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问题3: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已经构成了开出的条件,在这个前提下的开除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各位大侠,请各抒己见!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neva 2012-11-5 16:51
问题2: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是否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
------------这一条,应该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问题3: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已经构成了开出的条件,在这个前提下的开除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这一条,估计要支付补偿金,至于多少,需双方协商。
0
引用 shxhrzzh 2012-11-5 17:12
问题一
08.1.1之后就算第一次续签了。
问题二
劳动者提出不支付补偿金
问题三
违纪开除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前提是有证据证明
引用 shaoliang 2012-11-5 17:17
问题1:新劳动法是2008年1月正式实施的,第一次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新劳动法意义上的第一次签订。
请参照新劳动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 zsnzcx 2012-11-5 17:18
shxhrzzh 发表于 2012-11-5 17:12
问题一
08.1.1之后就算第一次续签了。
问题二

问题一
08.1.1之后就算第一次续签了。
-------------------------------------------------
那就是说在她2012年3.4日就已经构成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了?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2-11-5 18:32
根据合同法第97条,次数从08年之后第一次续订开始计算,就是说06年签的合同不做计算,08年签的是第一次,今年续的属于第二次,今年签的到期了,再需,才可能要签无固定。

关于无固定的解除,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一样,没有区别~~

无固定跟固定期限的区别,唯一就在于固定期限有合同到期,终止这个东东,而无固定就不需惦记这个东东~~其他的解除、终止情形一模一样~~
引用 lb168 2012-11-5 19:22
zsnzcx 发表于 2012-11-5 17:18
问题一
08.1.1之后就算第一次续签了。
-------------------------------------------------

不算  2008.1.1后签订的才算第一次
引用 era2000 2012-11-6 19:11
同意6楼看法
引用 火百合_emily 2012-11-6 20:49
同意楼上说的
引用 柒哥 2012-11-6 21:25
问题1:新劳动法是2008年1月正式实施的,第一次签订的合同是否是新劳动法意义上的第一次签订。
          第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新劳动法的第一次签订
问题2: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是否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是的
问题3: 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本人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已经构成了开出的条件,在这个前提下的开除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不需要

查看全部评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