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2年11月12日,身为公司HR的Ella被通知到会议室开会。会议室里坐着公司的法律顾问Z及财务经理(兼行政)Y。落座后,Z开口说到因公司业绩下滑,公司决定取消人力资源职位,并于今天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到今天截止。请在下午下班前做好工作交接。 Ella 就提到自己在公司服务1年多,合同还未到期,遂问到关于辞退后的经济补偿金。Z回答没有任何补偿。Ella 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公司提出要Ella 自己写辞职信被Ella 拒绝。Ella 跟公司协商关于自己应得部分的补偿,公司老板始终不出面,让Y等人赶其离开公司。从会议室出来后收到公司一封邮件内容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二天,在跟公司无法协商情况下Ella找劳动部门调解此事,回到公司后老板拒绝出面只派Y与Ella周旋。且财务告诉Ella老板已经让停掉Ella社保及住房公积金。老板叫同事将Ella赶出公司,不让其进公司大门。Ella提出要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等了一下午后随后公司出具盖有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拿到文件后Alla与Y办理了工作交接,但是老板拒绝在交接单上签字,迫于无奈要求Y签字并盖了公章。在同事监督下,Ella离开了公司。 经过一天协商,老板的态度让Ella决定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咨询律师后,Ella申请劳动仲裁内容包含: 1、公司违约辞退Ella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2、11月份未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同是HR 的你,您觉得Ella是否该为自身利益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是你,你是否会为自己维权了?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Ella: 鉴于目前市场竞争压力极大,公司经营有较大亏损,故公司决定裁剪岗位以暂缓公司目前亏损状况,经研究决定公司人力资源职位目前暂不需要,公司决定于2012年11月12日起与你解除劳动合同,请你接到通知后将手里的工作整理好并于今日下班前做好工作交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