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问题

2012-12-6 13:20|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348| 评论: 20|原作者: 柠檬草味道

摘要: 员工A于2011年6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于2012年6月1日到期。 到期后公司没提出任何形式的劳动续签问题,A还是一直在上班,期间公司也缴纳了其社保。现在A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 ...
员工A于2011年6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于2012年6月1日到期。
到期后公司没提出任何形式的劳动续签问题,A还是一直在上班,期间公司也缴纳了其社保。现在A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补偿金2个月工资,和合同到期至今的6个月能否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呢?望各位达人指点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lark1234 2012-12-6 13:06
恩,应该是可以申请的。
引用 咙地咚 2012-12-6 13:22
可以
引用 柠檬草味道 2012-12-6 13:33
本帖最后由 柠檬草味道 于 2012-12-6 13:35 编辑

补偿金是很清楚的应该没什么问题要给他,纠结是双倍工资的问题。虽然未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仍然帮其交了社保,能否算是延续了合同啊?单位可以不付双倍工资吗
引用 浅浅微蓝 2012-12-6 14:59
原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信用义务,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拒绝继续履行的,视为劳动者单方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已实际工作期间的相应报酬,但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引用 柠檬草味道 2012-12-7 09:04
自己再来顶顶·{:soso_e130:}
引用 moonduke 2012-12-7 09:14
自己再来顶顶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2-12-7 09:24
员工的诉求能得到支持。
员工合同从2012.6.1到期,2012.6.2开始--今,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从2012.7.2--2012.12.xx大概5个多月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PS:看看你们的原合同,有没有自动续签的相关条款,如果有,虽然肯定过不了仲裁关,但上诉到法院,也许还有一丝机会有意外惊喜
PS:2011.6.1-2012.6.1的合同期限,是1年零1天,这样的弊端是如果公司不想跟员工续签合同,那么这零1天,需要为此支付半个月的补偿金~~
引用 柠檬草味道 2012-12-7 10:10
谢谢楼上的详解{:soso_e181:}
引用 柠檬草味道 2012-12-7 10:33
另外还想问问大侠们,这个补偿及和双倍的赔偿金,对于他个人主动离职和公司让他离职有没有什么区别的?或者说是不是他自己辞职就会没有的啊?
引用 bboi 2012-12-9 23:01
肯定可以的
引用 vilin0 2012-12-10 13:48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7 09:24
员工的诉求能得到支持。
员工合同从2012.6.1到期,2012.6.2开始--今,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

根据之前的一个经验来看,David说是正解!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2-12-10 18:12
柠檬草味道 发表于 2012-12-7 10:33
另外还想问问大侠们,这个补偿及和双倍的赔偿金,对于他个人主动离职和公司让他离职有没有什么区别的?或者 ...

1、劳动合同到期,员工提出不愿意续签的,公司不用给1分钱
2、(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的、(2)公司降低原约定条款,与员工提出续签,员工不同意,(1)(2)情况,都需要给补偿
3、员工提出辞职,个人原因(与公司无关系),不用给补偿;-- 公司原因(公司有违法行为等)要给补偿
4、员工有严重违纪等情况(具体看《劳动合同法》42条) 解除,不用给补偿; --  其他情况下,基本都要
5、违法解除,员工告,公司赔双倍
6、具体去看看《劳动合同法》特别是第四章
引用 cowo0620 2012-12-10 20:11
此种情况:公司与员工协商吧,按照规定最多5个月吧
员工现已提出申诉,公司只能应诉,结果公司败诉
引用 t95611 2012-12-10 20:29
是个不错的例子
引用 柠檬草味道 2012-12-12 08:30
现在员工提出2个月补偿金和5个月的双倍工资,看来还是协商解决比较好,仲裁的话基本上没什么胜算了。
引用 plfuq123 2012-12-14 18:56
四眼仔David 发表于 2012-12-7 09:24
员工的诉求能得到支持。
员工合同从2012.6.1到期,2012.6.2开始--今,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

“自动续签”的规定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2-12-17 08:38
plfuq123 发表于 2012-12-14 18:56
“自动续签”的规定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现在基本上都是不支持的~~
引用 yazhi999 2012-12-17 10:24
工合同从2012.6.1到期,2012.6.2开始--今,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从2012.7.2之后几个月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引用 其实不想走 2013-3-29 20:57
谢谢分享

查看全部评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