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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A于2011年6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于2012年6月1日到期。
, x7 }6 B7 ?& A3 x) g( s0 f到期后公司没提出任何形式的劳动续签问题,A还是一直在上班,期间公司也缴纳了其社保。现在A主动提出辞职,并要求补偿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补偿金2个月工资,和合同到期至今的6个月能否申请双倍工资的赔偿呢?望各位达人指点
, Y, L- _8 o. ~$ W7 I5 B$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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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眼仔David 查看楼层
员工的诉求能得到支持。
员工合同从2012.6.1到期,2012.6.2开始--今,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需要支付从2012.7.2--2012.12.xx大概5个多月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PS:看看你们的原合同,有没有自动续签的相关条款,如果有,虽然肯定过不了仲裁关,但上诉到法院,也许还有一丝机会有意外惊喜
PS:2011.6.1-2012.6.1的合同期限,是1年零1天,这样的弊端是如果公司不想跟员工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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