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达到退休年龄的返聘员工工作中受伤,认定工伤之问题

2013-1-9 10:37|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263| 评论: 10|原作者: lf2362011

摘要: 案例: 员工A,男,63周岁,2011年11月份入职,做操作工。2012年9月份在工作过程中,左手中指被硬物砸伤,造成皮被砸掉、软组织受伤,最后做了植皮治疗。11月份其个人到本地人社局工伤科提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给 ...
案例:
     员工A,男,63周岁,2011年11月份入职,做操作工。2012年9月份在工作过程中,左手中指被硬物砸伤,造成皮被砸掉、软组织受伤,最后做了植皮治疗。11月份其个人到本地人社局工伤科提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给公司的书面通知是:“同意受理”。我们回电咨询时,人社局的工伤科科长告诉我们,在安徽省像该员工的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也是有判例的。最后,我们公司也接受了按照人社局的意思办理,目前正在按照法律程序,工伤认定阶段。

    针对上述案例,我也查阅了网上大量的类似资料,尤其是不同地区的劳动法律师的解读,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工作中受伤给予认定为工伤这一决定,有时也是有争议的,只是可能不同的地区执行的不一样而已。

    针对于此,想咨询一下: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公司返聘他们时,在跟他们签订的返聘协议中明确规定(甲方:公司;乙方:劳动者):“乙方在工作中受伤,双方应协商解决,乙方不应到第三方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上述约定不知是否无效?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lark1234 2013-1-9 10:01
协议可能也要结合当地的法律吧,有些地方规定是可以签这样的协议。
引用 cinderellagf 2013-1-9 10:09
个人愚见,感觉你这样写,不是剥夺了人家的权利?退休员工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也是合法的吧?

我以前公司聘用退休员工,是另外购买工伤险,因为是餐饮业,工伤比较多。
引用 linnyzl 2013-1-9 10:16
1.退休人员的返聘协议不受劳动法约束,真要这样写,只要员工愿意认可和签字,也没有大问题。
2.虽不受劳动法约束,但因工受伤公司理应解决大部分医疗费用等问题,所以必须必须为这类人购买商业意外险。
引用 小差火 2013-1-9 10:28
协议有没有效是一回事,各地方的法规又是一回事。
既然劳动局都说按工伤处理,你不服的话,只有打行政诉讼官司!
引用 lf2362011 2013-1-9 10:29
谢谢参与讨论。上述案例,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
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
((2010)行他字第10号)"

这个文件中,已有规定。估计约定无效哦

引用 四眼仔David 2013-1-9 11:53
虽说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保护,双方权利、义务由协议约定。

但是,类似于工伤的这类情况,楼主的约定,基本可以肯定是无效的。员工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至于赔偿或者工伤待遇方面,由双方协议约定操作。一般情况下,产生纠纷了,都会参照相关法规操作,也就是,公司负责。

在这方面,最好就是给员工单独购买工伤保险,或者商业意外险,以作补充~~
引用 湖北虫虫 2013-1-12 15:22
如果这样约定也有效的话,对返聘人员太不公平了
HR就是坏人的代表?
引用 湖色精灵 2013-1-12 20:54
个人认为是无效的,公司购买商业工伤险。
引用 s80s1b27 2013-3-11 21:26
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我们当地倾向于认定劳动关系,应当算工伤,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引用 lf2362011 2013-3-12 12:50
s80s1b27 发表于 2013-3-11 21:26
达到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我们当地倾向于认定劳动关系,应当算工伤,这个协议是无效的 ...

是的 ,我们这边也是倾向于认定工伤

查看全部评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