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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过期了肿么办

2013-3-20 10:08| 发布者: 懒猫琪琪| 查看: 330| 评论: 35|原作者: sj一期一会

摘要: 公司有员工合同到期已过一个多月,本来这种情况可以立即补签一份合同写份情况说明到劳动保障所进行续签鉴证就可以了,但关键问题是现该员工不要续签!要离职!那么公司该怎么应对 ... ... ...
公司有员工合同2月6日到期 今天3月19日 合同到期已过一个多月 但是今天才发现该人合同早已过期,所以之前也并没有提前一个月给该员工发续签意向书及合同 本来这种情况可以立即补签一份合同写份情况说明到劳动保障所系统里进行续签鉴证就没有问题了,,但关键问题是该员工不要续签!要离职!

我已经做好被老大批的准备 因为我负责这个我是有责任的 但是我想请教一下 像这种情况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赔偿或补偿责任吗?

另外,有没有一种说法是:员工合同到期,公司在合同到期一个月之后并没有与该员工续签合同那就视为公司同意与员工续签合同呢?

或是员工合同到期,员工在合同期满时并没有提出离职 并且继续在公司服务 那就认为与公司继续存在合同关系,现在他要离职就属于正常单方解除合同而不是公司不同意与其续签呢?

求知情人士帮忙解答这一情况的合理思路与解决方法,,谢谢!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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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蹲着玩尿泥 2013-3-19 23:43
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要求离职,同意其要求即可。
引用 sj一期一会 2013-3-20 07:40
蹲着玩尿泥 发表于 2013-3-19 23:43
员工不愿意续签合同要求离职,同意其要求即可。

可是已经过期一个月了 不赔偿吗?
引用 宋瑞华 2013-3-20 08:33
准   ~         ~        ~
引用 ycdbkun 2013-3-20 08:44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初次签订是一样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赶紧发出劳动合同补订通知书,固定证据,如果他不签,就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了,你们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引用 fsroman 2013-3-20 08:46
同意楼上的!
引用 梦,依枫 2013-3-20 08:48
看来各方面工作要谨慎啊
引用 wfuxly 2013-3-20 09:30
学习了
引用 珊珊来迟1101 2013-3-20 11:56
这个员工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故意的话那真是想要敲诈公司一笔了,要不私底下和他会会,尽量协商解决吧,毕竟如果公司不赔偿的话,员工走法律程序也麻烦。如果不是故意的,那就好办啦,请吃顿饭,哈拉下就行啦~~
引用 海之怀抱 2013-3-20 12:20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2013年5月1日施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不与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第五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招用企业停产放长假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休养人员以及其他协商保留劳动关系的不在岗人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继续留用劳动者工作,但自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用人单位拒绝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引用 wjy020319 2013-3-20 12:34
做事一定要谨慎啊!
引用 sj一期一会 2013-3-20 13:13
ycdbkun 发表于 2013-3-20 08:44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初次签订是一样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赶 ...

通知书发了 是不愿意续签  但那边的老大不让立即走人还得一个月之后 ...

因为是过期才三四天  合同发放下去 如果签字了 就是正常程序 不签就得让人立即走 三四的赔偿员工毕竟也不会去走法律程序

所以现在只看他签不签了....
引用 sj一期一会 2013-3-20 13:14
梦,依枫 发表于 2013-3-20 08:48
看来各方面工作要谨慎啊

是的阿  因为这是我们公司下面一家附属的 四五十人 所以总容易忘掉!  这次受训了...
引用 sj一期一会 2013-3-20 13:16
珊珊来迟1101 发表于 2013-3-20 11:56
这个员工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如果是故意的话那真是想要敲诈公司一笔了,要不私底下和他会会,尽量协商解决 ...

两倍过后相当于七八天的工资  这彼钱个员工应该不会计较...现在是合同发下去了..看他签不签了...
引用 sj一期一会 2013-3-20 13:20
海之怀抱 发表于 2013-3-20 12:20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  2013年5月1日施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 ...

我们现在的状况是过期没有与其续签合同  但员工不愿意续签  这样子补偿是补偿 一个月满的次日至发意向书的当日这期间工资的二倍  不需要支付其赔偿金的        但现在还有个问题是其主管不肯让其走..需一个月之后

引用 sj一期一会 2013-3-20 13:21
ycdbkun 发表于 2013-3-20 08:44
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初次签订是一样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赶 ...

双倍工资是要给  经济补偿不需要吧 因为公司还是愿意与其续签 他自己不想续签的
引用 付吉吉 2013-3-20 13:50
1.同意5楼的。“劳动合同的续订和初次签订是一样的,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就要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赶紧发出劳动合同补订通知书,固定证据,如果他不签,就解除劳动合同。当然了,你们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2.视为续签是必须的,但也要支付双倍工资。
3.至于按正常离职办理的想法是不现实的。
总之,沟通很重要。了解员工的真实想法,如果就是不续签,想找企业要钱,最好按第六条执行。至于如果是其他的想法,协商解除吧。
引用 tonycheungchn 2013-3-20 14:21
1、员工可以主张从3月6日到离职之日(比如3月20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2、和员工沟通一下,看他什么时间辞职,也了解一下他为什么要离职。如果员工这几天就辞职,损失还不是很大。
3、如果员工离职还有一段时间,赶快发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劳动合同法里没有规定一定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可以把给员工的考虑时间缩短(比如通知3月21日前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留书面证据,这样损失最多就是3月6日到3月21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大概就是半个月的工资。
4、不要假设员工就想离职后主张双倍工资,也不要给员工这样的提示,这样在沟通的过程中会好一些。
引用 antiloo 2013-3-20 14:22
工作中的疏漏以后要注意,各种预警表和时间动态检测表一定要关注,HR本来就是拿数据说话的,如果真的出现问题,都是自己不认真惹的祸了。
我们公司之前也出现过这样的问题,但是解决办法就是冷处理,当然员工也都续签了就没问题了,但是现在不行了员工维权意识强了,所以我们更要武装自己了,之前还是专员的时候,碰到这样一件事,就是人事助理与之前离职再次到公司就职的人签署了试用期约定,这是之后让我印象深刻,呵呵,真是悲催都是不专业、不专注惹的祸啊!
   就是论事,以上事情如下意见:
1.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当支付劳动者11个月双倍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的,视为已经与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弥补了这一法律缺陷,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及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即:“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续签意向书一定要与员工签署的。   3.你要做的就是分析利弊了,员工要走只要支付自合同到期至离职之日起的双倍赔付就可以了,至于主管要求继续留岗,那你就说明问题实际情况,责任分摊要明确。
    问题已经发生,员工还是需要引导的,只要协商没问题,法律是支持的,所以协商解决是大前提,协商的结果可以商榷。。。。商榷。。。
引用 antiloo 2013-3-20 14:25
另外附上案例一份:http://bbs.chinahrd.net/blog-673802-288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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