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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关于企业拆分重组员工合同变更的思考

2011-1-12 11:17| 发布者: 社区管理员| 查看: 762| 评论: 4

摘要: Q大型国有集团下,有ABCD四家并列单位 ABCD四家单位的情况如下 A公司 老牌公司 人数近千人 实际上受D公司控股(另有一些社会私有股份) 一半员工与A公司直接签署劳动合同一半员工与A公司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B ...
Q大型国有集团下,有ABCD四家并列单位

ABCD四家单位的情况如下
A公司 老牌公司 人数近千人 实际上受D公司控股(另有一些社会私有股份) 一半员工与A公司直接签署劳动合同  一半员工与A公司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B公司 是Q集团的全资控股 其中1/4员工来自A公司 目前人数300人

C公司 是Q集团刚刚购买的公司 全资 目前人数400人

D公司 是老牌的 Q集团下的全资 员工人数100人

拆分重组安排

以D公司为集团公司 A B C三家为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模式

D公司  所有员工撤回Q集团
A公司 根据业务将员工 分到A和D两公司
B公司 根据业务部分员工调往D公司
C公司 不变

关于企业拆分重组员工合同变更的思考
1、劳动合同变更问题 (其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 无固定的问题)
2、年假计算问题
3、部分没有去集团公司员工情绪的处理
4、社保划转

还能涉及到哪些人事问题请各位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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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zrong0502 2011-1-12 17:09
很复杂哦。
引用 jspolaris 2011-1-12 17:12
一,合同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企业合并分立的相关条款,我个人认为原合同期可以延续,理论上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就可以。但为了防止员工有不理解情绪以及后期的社保缴纳等,可以与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结束期限与原合同一致。该合同属于原合同的变更,如果有员工第二份合同为到期改签新合同,应该依旧视作第二份合同而不是第三份无固定期。依次类推。
二、年假计算。按照国家年假规定,年假本就应该是计算连续服务期而不是在公司服务期,所以继续累积工作年限计算年假不存在问题。
三、情绪处理就不多说了
四、社保按照新的员工隶属关系变更
引用 活跃在东方 2011-1-15 21:37
看起来有点复杂。
引用 韩梦 2011-1-18 11:52
哈哈,关系网有点多,还没理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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