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大型国有集团下,有ABCD四家并列单位 ABCD四家单位的情况如下 A公司 老牌公司 人数近千人 实际上受D公司控股(另有一些社会私有股份) 一半员工与A公司直接签署劳动合同 一半员工与A公司的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B公司 是Q集团的全资控股 其中1/4员工来自A公司 目前人数300人 C公司 是Q集团刚刚购买的公司 全资 目前人数400人 D公司 是老牌的 Q集团下的全资 员工人数100人 拆分重组安排 以D公司为集团公司 A B C三家为其下属公司的经营模式 D公司 所有员工撤回Q集团 A公司 根据业务将员工 分到A和D两公司 B公司 根据业务部分员工调往D公司 C公司 不变 关于企业拆分重组员工合同变更的思考 1、劳动合同变更问题 (其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时 无固定的问题) 2、年假计算问题 3、部分没有去集团公司员工情绪的处理 4、社保划转 还能涉及到哪些人事问题请各位拍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