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飞在某大学读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同意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将全日制改成周末制 2010年11月于长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五年,六个月试用期 自飞飞任职来,陆续请了两个长达一个月的病假 请假规律是这样的 第一次、请了两天假 部门批了 第二次、请了20多天(回老家某医院开了张腿崴了的病假条,在不辞而别的两天后补的材料) 部门批了 第三次、第二次请假后回来不到两个星期,说还要请假5个月,说请病假 部门不干了,怀疑到不说了,就是影响项目进程,都不敢给她派活,想干脆就不要了 部门来找HR,说是怎样才能把飞飞辞了 1、hr用什么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故事是这样继续的: 飞飞还处在试用期,只要部门提出飞飞不符合公司岗位要求的书面证明,就可以找飞飞谈,提前解除试用期 书面证明是这样写的“飞飞自入职近两个半月,其中累计半个月处于病假状态,严重影响公司项目进程,离试用期结束还有三个月,该员工另外还要请5个月的病假,病假缘由不清晰,故,经分公司班组会议一致同意,在试用期期间解除与飞飞的劳动关系,请人力资源部批准。劳动关系结束时间为2011年2月1日” 人资,拿着申请和飞飞去谈 飞飞不同意,说,我的前两次休假都是部门经理同意了的 HR:但是,你知道吗?这严重影响了你分公司的项目进程 飞飞:他不是批准了吗 HR:你们领导,刚开始是处于关心你,才同意的(hr心里想,你们领导是不想得罪人) HR:这次你又要请五个月的病假,这样在试用期内,你的工作情况完全没有体现,反而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的影响也不好。。。。。公司决定单方面在使用期提出,停止与你的试用,解除劳动关系。 飞飞还是坚持不同意,那人力资源就向飞飞提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飞飞拒绝来办理任何手续,公司的手提电脑,也拒绝归还。 人资按时停止了他的工资和保险 2、接下来人力资源该怎么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