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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导致的加班问题

2010-7-26 10:56| 发布者: 罗密欧的罗| 查看: 724| 评论: 28

摘要: 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 某日,人力资源部通知技术部门:请全体技术人员于周六(X月X日)上午8:00到第X会议室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XXXX,培训讲师:XXX,不得请假。 小王是技术情报组的负责人,看到通知 ...
    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形:
    某日,人力资源部通知技术部门:请全体技术人员于周六(X月X日)上午8:00到第X会议室参加培训,培训内容为XXXX,培训讲师:XXX,不得请假。
    小王是技术情报组的负责人,看到通知后他嘀咕了一句:总是不让人痛快地休个周末,让我们周六培训,是不是算加班呢?
    大家说,周末安排培训是不是记为加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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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风雨竹 2010-7-23 17:25
我们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搬个小凳等高人。
引用 改头换面 2010-7-23 17:29
培训的受益人是员工和企业,但最终受益人还是员工。
培训员工的过程中,企业其实投入了很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为员工应当有一种感恩的心态,凡事斤斤计较的话,很难在该用人单位有所成就。
引用 rouwanzi 2010-7-23 18:44
期待高人见解
引用 TOHEY 2010-7-23 19:54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那么培训是否为生产经营需要呢?我们认为培训的目的是为生产经营服务的,不管是提高技能的培训,还是提高管理能力的培训,最终多将在生产力上有所表现。所以利用休息日安排的培训应视为加班。

当然不想作为加班算的话,公司可以不让员工打考勤卡,以防后患。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7-26 18:22 编辑



鉴于drerry的点评,我再补充下,这里的打考勤卡涵盖考勤的一切证据,当然培训通知并不能作为直接证据,考勤记录(由员工签认的)显示当天未由出勤,在仲裁庭、法庭得到胜诉的机会将很大。

这里只是提醒把休息日或者延时培训不作为加班的公司,虽然员工在培训时是认可的,但是劳资双方一旦有矛盾,任何瑕疵均可能作为员工申诉的依据。所以如果企业不支付培训日加班费甚至工资的,不妨把如何避免以后可能发生的争议的事情做在前面。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7-27 09:56 编辑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7-27 09:56 编辑

引用 jasic 2010-7-23 19:57
休息时间培训是一般公司都会采用的做法,计较与否不能一概而论的,关键是付出要有收获的。如果没有收获,不参加培训也行的。能学到东西,花自己休息时间也值的。
引用 白芷烟 2010-7-23 20:07
这个真不好说,这个培训要是自愿参加的就好了,自己愿意来的不会有过多的想法,不愿意来的也不会有想法,要是这个培训能让员工觉得是相当荣幸的一件事情能够也好呀,也不会这么纠结!
引用 小差火 2010-7-25 19:59
很简单发个培训通知!让他们自愿来参加!不过声明!
培训没有加班费但与年终考评挂钩!
引用 阿诚 2010-7-26 14:48
培训对公司和个人都有好处。在我们公司周末培训不计算为加班,但发放培训补贴, 还包午餐。
引用 幽然 2010-7-26 17:57
回复 8# 小差火 的帖子

这招不错!
   
引用 幽然 2010-7-26 17:57
我们想培训都还没有呢。
引用 安安的爸爸 2010-7-26 22:35
在常见问题解答中的加班篇,对于这个问题,是这么解答的:
3、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
答:休息日培训开会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且是在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但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开会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更好进行工作,而且培训开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因此,可以认定为加班。(退一步说,即使不能认定为加班,也应该参照值班的规定进行处理。)

另外:员工下班后把工作带回家去做算不算加班呢?请大家讨论。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0-7-27 07:09 编辑

引用 枫中微露 2010-7-26 22:42
回复 8# 小差火 的帖子


    同意你的观点
引用 我爱书 2010-7-27 07:47
员工下班后把工作带回家去做算不算加班呢?
这个我认为如果履行了加班程序,可以算作加班。
引用 ceylon 2010-7-27 10:12
加班认定的问题涉及到产生争议后加班举证的问题,欢迎分享您的意见!
引用 drerry 2010-7-27 10:14
      其实对以在非工作时间完成公司的事情是否属于加班,我们可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加班认定标准。按照法律规定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工作。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要成为加班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因生产经营需要、单位安排劳动者、非工作时间。
    楼主说的培训,我们分析一下,单位安排和非工作时间没问题,但是不是生产经营需要呢?单位安排的培训无非是提供员工的生产能力或管理水平,哪么也是与生产经营有联系的,是可以被认定加班的。有人会认为不是从事其原来工作内容是不是不能按加班,是值班呢?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是没有值班说法的,但是有的地方的司法实践是按值班计算。但本人认为这种视为值班欠妥,如果行政人员周末被安排做人力资源工作、人力资源人员被安排行政工作是不是值班呢?
     我们再看一个案例,用人单位在周末安排一个员工派对活动或者组织旅友,员工参加这活动是不是被视为加班呢?其实还是是不是“因生产经营需要”问题,由于公司在周末组织员工派对或旅游主要是丰富员工生活而不是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因此是不会被认定为加班的。
    至于说到将工作带回家是不是属于加班问题?难道一家用人单位会开出一张“某某员工,因工作需要,你需回家后继续完成你的工作。”这样的加班单吗?另外即使是,哪么及上班时间怎么计算,员工说自我回到家到我上班我都在加班,那企业是不是都将这段时间计算加班时间。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
引用 我爱书 2010-7-27 12:20
回复 16# drerry 的帖子

    实际中,当然不会出现你说的这种情况,即安排某人回家加班,但被安排加班的员工会说,我能不能带回家去做?进而产生回家加班的问题。
    当然,这样会产生加班时间计算的问题,但不是不可能。


   
引用 cowboykiki 2010-7-27 13:24
培训的目的是为企业利益服务,且剥夺了劳动者的协商权,所以算加班。
引用 安安的爸爸 2010-7-27 22:36
在常见问题解答中的加班篇,对于这个问题,是这么解答的:
6、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答: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A.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把工作带回家的,不属于加班。B.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当然,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劳动者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当然:16楼、17楼的解答很精彩!

另外:长假期间,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不能离开所在城市,随时待命属于加班吗??请大家讨论。

引用 13526786299 2010-7-28 08:23
企业要求待命而没有得到企业要求加班通知并且没有到企业工作的,应该算不上是加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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