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大地震”了:一个总经理、一个副总、人事经理、人事主管,今天被解除合同,接下来还有动作 ; 我的感慨: 1)不懂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不可怕,“只知半解”的人才可怕,“只知半解”的HR则更可怕; 2)辞退人事部的高层不要紧,要紧的是不想给补偿金(或赔偿金); “人事部不是好惹的,做HR的是“黑白”通吃的”(这话别人送我的) 3)HR给自己的领导开解除合同通知书和结算工资,正常;但是给向来对自己关爱有加的领导,悲哀; 4)在这个组织“地震”时期,却连着开除两位HR高级干将,总部领导真的“不好说,说不好,还是不说好”; 5)在没有头头的情况下,我们这些专员就成为“重点”关注对象;这不,在下午和“代理领导”汇报工作时,另外一位部长在房间里偷听,偷听就算了,还走出来要我按照2009年当地平均工资3倍给我领导算补偿金;我表示拒绝,他就来句:”你把表格发给我,我来做;你不发给我,我自己也会划“(原原本本的话,说明下,他有打印的)。。。 ——这就是一个高层领导的话,太刺激我了,我真的无语 (备注:那个领导和我目前的”代理领导“都非中国人,但都能讲不错的普通话;还有,我的选择也是离开这样的”地震区“) ——欢迎各位前辈、同仁发表高见,或批评指教: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