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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补缴社保和公积金事宜

2011-5-10 11:41|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903| 评论: 33

摘要: 本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没有按照工资性收入缴纳。 现一员工自2005年12月至2011年4月在本公司工作,现因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其不续签,不在本公司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问题已经谈妥, ...
本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都是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没有按照工资性收入缴纳。
现一员工自2005年12月至2011年4月在本公司工作,现因合同到期公司不与其不续签,不在本公司工作。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问题已经谈妥,但员工还要求自入职至离职期间的社保和公积金,公司为其补缴差额。若不得入其账户,给其结现金也可。
现在我想咨询:哪位伙伴在工作中遇到类似问题,是如何处理的?社保这么多年的,社保中心能否给予补缴手续的办理。如果不能只能结现金,但结现金也有风险,怕她拿了钱,还继续和公司搞,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正常缴纳。很是纠结中。。。。。该如何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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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震天使 2011-5-10 10:52
我之前处理过一个相似的,我这边的是没交过社保,我按最低给他补缴的,公积金好像是不用补缴的,我没交,这个最好要询问当地社保,按最低交也可以过关的
引用 双人“鱼” 2011-5-10 11:02
不知楼主是哪里的。
像广州这边补缴社保就交如下资料:
1、补缴申请表,
2、申请补缴必须提供招用工表、劳动合同(或工资单、考勤表)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
建议楼主打当地地税咨询台电话:12366(应该是统一这个电话)
补缴公积金交如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建议楼主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不建议楼主以现金的形式结算。
引用 芒果吃饭 2011-5-10 11:15
关于这个社保补缴的问题,上次在论坛上有前辈支了招
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你可以给他把情况说明:
1、补缴了,社保账户增加的部分实际是员工自己缴纳的部分,公司补缴的部分全部纳入社会统筹
2、员工自2005年12月至2011年4月在公司工作,补缴的话,员工自己也要一次性拿一大笔钱出来补缴
公司的处理方法:
1、同意补缴(一般要员工自己一次拿一大笔钱处理,他也不愿意了)
2、通知员工在规定时间内将自己要缴纳的部分交上来,过期不处理
引用 cielle 2011-5-10 11:31
关于这个社保补缴的问题,上次在论坛上有前辈支了招
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你可以给他把情况说明:
1、补缴 ...
芒果吃饭 发表于 2011-5-10 11:15

赞同上面的观点,直接给现金作补偿风险比较大,容易得不偿失。我们之前也是这样,如果员工想进行补缴,就要把自己那一部分钱拿出来,大部分人都考虑到要自己拿出部分钱,都不愿意,同时要保留好依据,万一碰到员工事后反悔。

引用 威哥1号 2011-5-10 12:10
这个没搞过,纯属学习~
引用 琴琴爱紫色 2011-5-10 12:11
我是上海的。该员工自己说的,要么给她补缴,要么给她现金。个人部分她自己愿意拿出来。。。。。
引用 琴琴爱紫色 2011-5-10 12:12
关于这个社保补缴的问题,上次在论坛上有前辈支了招
员工要求补缴社保的,你可以给他把情况说明:
1、补缴 ...
芒果吃饭 发表于 2011-5-10 11:15

该员工自己部分自愿拿出来。。。


引用 琴琴爱紫色 2011-5-10 12:13
不知楼主是哪里的。
像广州这边补缴社保就交如下资料:
1、补缴申请表,
2、申请补缴必须提供招用工表、劳 ...
双人“鱼” 发表于 2011-5-10 11:02

我是上海这边的。
就是不知道,从05年至今,这么长的时候能否给补。。。时间短点也就算了,这么长时间。。。。

引用 常诚 2011-5-10 12:59
回复 1楼 琴琴爱紫色 的帖子

不知道您所在地在哪里。就深圳而言,若是员工以社保或者住房公积金少缴为由发生劳资争议的,一般仲裁机构或者法院不予受理。
在实际操作中,坚决不要同意给员工支付现金,因为同样也是具有法律风险的。您可以坚持补交,这样就会导致员工自己本身也要拿出很大的一笔钱来支付,当这样的时候,员工就自己舍不得了。
另外再和当地社保机构联系联系,时间上毕竟有这么久了,05年到现在,基数上也是一个麻烦事情。
   
引用 芒果吃饭 2011-5-10 13:58
回复 8楼 琴琴爱紫色 的帖子


    如果公司也同意补缴的话,你就要去咨询当地的社保局看怎么操作的吧!
引用 woodenfriend 2011-5-10 15:10
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引用 lin187 2011-5-10 15:23
没遇到过,不过学习了,注意风险的规避措施。
引用 想肥的猪 2011-5-10 15:27
我们单位也有类似的案例。我们的处理方式是:公司同意补缴,但是需要个人先把个人部分按时交给公司;否则将不再受理同类事件。
现金支付不赞成。但是实在不行就找劳动仲裁机关仲裁下再支付咯
引用 东篱先生 2011-5-10 15:40
应该补缴。这样双方都好操作。
引用 红尘HR笑 2011-5-10 16:04
没发言权,我是来学习的,规避措施很不错,反正就是不给你现金,
引用 双人“鱼” 2011-5-10 17:47
回复 9楼 琴琴爱紫色 的帖子
应该可以的,我最近就在办理员工补缴社保的事,补缴的是2003年的。具体你还是要咨询当地地税,地方不一样办事流程及所需资料应该有差异。。。

   
引用 sunnymay 2011-5-11 11:25
不赞成付现金。问一下当地此类情况补缴的有关政策进行补缴,并且员工要先把个人部分交给公司。我是青岛的,公司曾经有一个员工要去补缴差额,仲裁的结果是根据他的个税纳税记录补缴了(之前此员工是不同意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的,后来因为与部门领导不和,才故意这样做得)虽然是他自己要求这么交的,但在法律上凡是损害员工利益的,不管私下怎么约定,公司都得承担责任
引用 wing.li 2011-5-11 11:42
我最近也碰到一样的事情,在此学习了。
引用 s80s1b27 2011-5-11 12:03
询问你们当地的社保机构,不过补交的话,要有滞纳金,很高的,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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