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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存在的哪些风险

2011-6-9 13:07|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788| 评论: 12

摘要: 某集团于2008年成立,2010年准备投资一个新的分公司,目前政府批文、预名核准均已通过,但尚未取得营业执照。 2011年初,项目的生产基地已开始筹建建设,目前已到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到30人,最长在岗已近半年,至今 ...

      某集团于2008年成立,2010年准备投资一个新的分公司,目前政府批文、预名核准均已通过,但尚未取得营业执照。

     2011年初,项目的生产基地已开始筹建建设,目前已到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到30人,最长在岗已近半年,至今均未上社会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

     请问:1、因为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2、如果该公司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集团总部公司附有连带责任;
                3、现在以总部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待分公司营业执照下来后,再与分公司变更,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或算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次数;
                4、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无法上社保,法律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如何处理?
                5、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由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双倍赔偿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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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陌上雪 2011-6-9 12:41
我记得这个是可以的哦,嘿嘿。
叫做筹备期间用工啊。
引用 HR剑客 2011-6-9 12:46
1、因为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答:未取得营业执照就没有用工资质,就是非法用工。
2、如果该公司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集团总部公司附有连带责任;
答:是否为独立法人,如果公司与集团总部分属两个实体的话就不用,若是同一个公司就要。
3、现在以总部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待分公司营业执照下来后,再与分公司变更,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或算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次数;
答:需要与员工协商;
4、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无法上社保,法律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如何处理答:建议使用劳务派遣。
5、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由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双倍赔偿的风险?
答:非法用工还会受到行政处罚。
引用 jerico 2011-6-9 12:59
板凳和地板回答得很详细,学习了
引用 小差火 2011-6-9 13:03
这样的公司 还是 用劳务派遣保险!
引用 常诚 2011-6-9 13:43
回复 1楼 芋儿 的帖子

在初试阶段,就应该让这不到30人和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分公司已经建立起来完善之后,再和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委派和工作地点,这样就可以避免这些问题了。

其他的问题,楼上各位已经补充了很多,不再熬述。
   
引用 知女123 2011-6-9 13:54
筹建中的公司有关劳动用工问题的法律分析
引用 Goyo87 2011-6-9 14:28
关于这个问题是好多人问呀~
引用 顽主 2011-6-9 14:44
1、因为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存在法律风险,主要担心是无社保情形下的工伤工亡、生育、意外等赔偿风险。   
                2、如果该公司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集团总部公司附有连带责任;
     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3、现在以总部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待分公司营业执照下来后,再与分公司变更,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或算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次数;
      总部签订可行,在合同文本中注明变更和补偿金事宜即可。
         4、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无法上社保,法律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如何处理?
         签订合同和完善社保关系可总部或委托第三方公司完成。
                5、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由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双倍赔偿的风险?
         存在双倍赔偿风险。
引用 上善若水2010 2011-6-9 14:53
芋儿的问题正是公司目前遇到的比较棘手的事,刚才认真学习了一下知女123的链接,找到了答案。非常感谢两位!
引用 qiumr888 2011-6-9 16:41
学习   
引用 宠着小猪 2011-6-9 19:57
楼上都已经回答了,我认为可以了!!
引用 s80s1b27 2011-6-13 15:43
1、因为该分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属于非法用工,存在什么法律风险?
       属于非法用工,将受劳动部门处罚,同时还存在未签定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交保险。
       2、如果该公司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集团总部公司附有连带责任;
       由开办单位即总公司承担责任。
       3、现在以总部的名义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待分公司营业执照下来后,再与分公司变更,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或算一次固定期限合同签订的次数;
      变更合同主体,要支付补偿金。如果是关联公司的话,可以把在总公司的工作年限计入分公司年限
       4、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无法上社保,法律是否有相关的规定,如何处理?
      处于违法状态,且无法纠正。
       5、在分公司营业执照未下来之前,由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存在双倍赔偿的风险?
      100%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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