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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工伤认定与争议处理技巧》案例分享

2011-6-26 23:38| 发布者: spcchenyue| 查看: 501| 评论: 535

摘要: 一、工伤职工的法律责任追究问题(一)、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可以追究。、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 ...

一、工伤职工的法律责任追究问题

(一)、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可以追究。、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数不超过工资的20%且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追偿注意事项:

1、追偿不能影响职工认定工伤

2、不能影响职工的工伤待遇,损失不得从工伤待遇中扣除

3、不能不考虑社会影响

(二)、造成工伤事故的工伤职工能否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6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

1、工伤医疗期内不能解除

2、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未出具前不能解除

3、劳动能力鉴定为工伤1-4级不构成犯罪的尽量不解除(1-4级要保留劳动关系,但只需要交医疗保险即可)。

二、概念解析与注意事项

(一)、工资与福利的区别

1、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福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

2、工资不需要职工提供发票,福利有时候需要提供发票,如手机费、交通费报销等

3、工资是只要企业发马上就可以享受,福利有时是长远的,如保险、公积金等。

(二)、界定劳务关系应遵循的三大原则

1、看年龄  是否已到退休年龄;

2、看身份,有无特殊情况: 如在校学生、兼职、顾问、退休返聘等

3、单位是否行使了管理权:有无考勤管理、奖罚管理等。

(三)、聘用劳务人员应注意的事项

1、获得劳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如学生证、退休证等

2、签订劳务协议的注意事项:

A、找准法律定位 (民法、合同法)B、术语要准确 C、要明确争议途径为民事途径。D、解除终止情况要明确。E、明确无补偿金

3、参加商业保险,如雇主责任险,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该商业保险是要用来冲抵企业的用工责任。

(四)、劳动关系确认的主要证据与顺序原则

1、有合同首先看合同

2、其次看工资支付关系

3、社会保险的缴纳关系

4、看档案关系。

三、案例分享(答案见回复后隐藏)

(不是故弄玄虚,一方面是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另一方面是刚从香儿那里学会了使用隐藏工具,想尝试一下,呵呵。)

1、张某是江苏某公司的员工。有天上午1100点,张某在工作期间上厕所,由于厕所地面湿滑,导致被摔伤。请问:张某能被认定为工作吗?

2、刘某夫妇同在某砖厂工作,刘某是电工,其妻子为制砖机看守员。由于工作性质比较机动,刘某经常代替妻子工作,为此还受到了厂领导的批评。有一天,刘某在顶岗时,看到机器滚带出故障,就用铁锨清理,结果不慎导致右腿被卷入机器受伤。请问:刘某能认定为工伤吗?

3、李先生是某报社编辑,有天下午3点,编完手头上的稿件后,李先生到报社设立的专门吸烟区去吸烟。在往沙发上落座时,由于自己不慎,被旁边的茶几拌倒,导致头部被严重撞伤。请问:李先生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4、何女士在一家乡镇企业工作,有天上午750分,何女士骑自行车到单位上班,在厂内停放自行车时,被厂子的看院狗咬伤。请问:何女士能被认定为工伤吗?她的事情该如何处理?

5、某电梯公司在1997年招聘了一名油漆工何某,2006630,双方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与何某办理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200671,何某去一家家具公司继续从事喷漆工作,20069月,何某感到身体不适,怀疑是患了职业病,于是,何某到电梯公司要求做职业病健康检查。请问:何某如果检查出得了职业病,责任如何承担?

6、周女士是北京某公司员工,2010125下午500,周女士下班回家时被一公交车碾死。由于周女士是被公交车的后轮碾死,因此交警出具的结论为无法确定双方责任。请问:周女士能认定为工伤吗?


720103月,某公司因工作原因发布招聘信息,要求:应聘人员要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何先生持北京某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到公司应聘,被录用。并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为2010.4.1----2013.3.31.,其中约定试用期6个月。20105月,何先生下途中被摩托车撞伤,经鉴定不负责任。20106月,何先生被认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伤残5级。

20108月,一次偶然的机会,某公司与北京某大学联合开发软件项目,经了解,何先生根本未在北京某大学学习过,其证书为伪造的。

请问:某公司可否解除与何先生的劳动合同?


[hide]案例一参考答案:
可以认定工伤。
理由:厕所属于工厂区域内的范围。(如果张某是到工厂外厕所就另当别论)。
上厕所是人的基本生理需要,是能够顺利工作的保证。

案例二参考答案:
可以认定工伤。
虽然顶岗是违纪行为,但工伤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不一定是非本职工作原因,是为了工作利益而受伤。因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三参考答案:
不能认定工伤。
虽然符合工作时内、工作场所内这两个因素,但因为吸烟不是工作原因。因此不算工伤。
提示:如果报工伤时写为李先生手拿稿件到休息区看稿件时被拌倒,则算工伤。

案例四参考答案:
不能认定工伤。原因是被狗咬不是工作原因造成的。
提示:如果是上厕所路上被狗咬,则能被认定工伤。

案例五参考答案:
要由新的家具公司承担责任。因为入职时未作检查。
这个答案不难,问题是希望能引起高危行业的警示,把好入职的安全关。

案例六参考答案:
能被认定。因为无法认定责任可以视为均等责任。均等责任可以认定工伤。

案例七参考答案:
可以解除。
有两种解除方式,第一: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第二: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建议采用第一种解除方式,比较简便。
如果是采用欺诈解除,首先要经过法律部门来认定行为欺诈,才能认定合同无效。先要打官司,较为麻烦。但是,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把欺诈定义为严重违纪行为,也是可以直接解除的。


[/hide]

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2010 于 2011-6-25 10:44 编辑

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2010 于 2011-6-25 10:4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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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上善若水2010 于 2011-6-25 11:0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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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jerico 2011-6-25 10:45
学习一下,有几个项目还真不能确定,看看答案。
引用 宠着小猪 2011-6-25 10:59
感谢若水的分享!!
劳动合同法39条也受你说的第(二)项限制?
本帖最后由 宠着小猪 于 2011-6-25 11:08 编辑

引用 hlyjmq 2011-6-25 11:07
谢谢分享了
引用 luyifei26 2011-6-25 11:09
很想看看答案,尤其是被狗咬伤的
引用 一叶碧云 2011-6-25 11:29
为了看内容,回答第一个问题:

张某应该被认定为工伤!理由就是工作时间从为了解决必要的生理需求而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这种生理需求包括喝水、上厕所等。
引用 一叶碧云 2011-6-25 11:38
对“狗咬”的答案质疑:
个人认为应该认定为工伤,理由:
1、停自行车可以理解为必要的工作准备。
2、狗是厂子的
引用 fanyehai 2011-6-25 11:38
学习一下 ,多谢!
引用 一叶碧云 2011-6-25 11:42
“吸烟”那个异议:
对“烟鬼”来说,吸烟也是基本生理需求!
引用 一叶碧云 2011-6-25 12:08
回复 9楼 一叶碧云 的帖子

这个编辑也是笨蛋,非说吸烟啊?就说看稿子的……以后再吸烟一定要带个稿子
   
引用 凊伈 2011-6-25 12:14
若水辛苦了
引用 常诚 2011-6-25 12:50
回复 9楼 一叶碧云 的帖子


既然都是“烟鬼”了,那说明不是人,哈哈,而是鬼。

这样的分享方式真的很不错的哦。

   
引用 双人“鱼” 2011-6-25 13:26
工伤我还没有怎么处理过。过来乖乖地学习。。。
引用 歪歪静思 2011-6-25 14:32
学习下
引用 tiandandan 2011-6-25 15:52
(ˇˍˇ) 想~知道你的答案
引用 芋儿 2011-6-25 15:57
看看自己答的怎么样
引用 富力 2011-6-25 16:57
看看答对了多少题
引用 山村牧童 2011-6-25 17:30
学习的心态一天也没有停止,感谢分享!
引用 天涯乡思 2011-6-25 17:57
谢谢分享了
引用 菲菲么么 2011-6-25 18:54
12456应被认定为工伤;3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该公司不可以与何先生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经工伤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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