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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解除劳动关系的问题

2011-7-19 15:54|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271| 评论: 4

摘要: 我父亲上周五7月15日收到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我父亲基本状况如下: 1、我父亲已经61岁,农村户口(没有退休那个概念); 2、在单位工作5个月(劳动合同签订,已过试用期); 3、入职电工,月工资1600元; ...
我父亲上周五7月15日收到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我父亲基本状况如下:
1、我父亲已经61岁,农村户口(没有退休那个概念);
2、在单位工作5个月(劳动合同签订,已过试用期);
3、入职电工,月工资1600元;
单位的状况如下:
1、现发现因岁数超过了60岁,电工证单位不能使用;
2、补偿半月工资,800元;
3、结束;
我的解读是:
1、单位需支付1个月代通金1600元;
2、岁数大,电工证单位不能用,不是劳动者入职约束条件,不能成为单位不经预告,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因此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800*2=1600元;
3、共计3200元;
结果:
协商不能解决,单位坚持支付半个月800元;
因此我建议父亲仲裁所跑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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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常诚 2011-7-18 22:25
支持去劳动局申诉!
引用 31号 2011-7-19 09:02
超过60岁已经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了,《劳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也明确规定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但没有能够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单位的做法已经超出了国家的规定,理应没有问题,个人认为,欢迎拍砖。
引用 看见你就头疼 2011-7-19 10:39
1、劳动合同是在今年签订,已经61岁了;
2、我现在焦点是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
3、申请30天的代通金,是否得到支持?
引用 海阔天空1986 2011-8-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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