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上周五7月15日收到单位口头通知,解除劳动关系; 我父亲基本状况如下: 1、我父亲已经61岁,农村户口(没有退休那个概念); 2、在单位工作5个月(劳动合同签订,已过试用期); 3、入职电工,月工资1600元; 单位的状况如下: 1、现发现因岁数超过了60岁,电工证单位不能使用; 2、补偿半月工资,800元; 3、结束; 我的解读是: 1、单位需支付1个月代通金1600元; 2、岁数大,电工证单位不能用,不是劳动者入职约束条件,不能成为单位不经预告,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因此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2倍)800*2=1600元; 3、共计3200元; 结果: 协商不能解决,单位坚持支付半个月800元; 因此我建议父亲仲裁所跑一圈; 请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