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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取得营业执照前,劳动合同如何签定?(求助)

2011-7-24 11:13|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686| 评论: 3

摘要: 公司在X地新开了分公司,现在在X地新招了一些员工,已经工作了,但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没审批下来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呢?日期如何定?《劳动合同法》说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 ...
公司在X地新开了分公司,现在在X地新招了一些员工,已经工作了,但是分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没审批下来的,劳动合同如何签订呢?日期如何定?《劳动合同法》说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营业执照没有,用人单位是不是存在呢?这样的情况如何签订劳动合同,目前与总公司签合同操作起来也不行啊,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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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许你一世安暖 2011-7-24 09:33
约定的话,如何约定呢可以等拿到执照签吗,那参加工作跟拿到营业执照前的日期算什么呢?HR要学的太多咯
引用 TEOH 2011-7-24 09:58
本案例中,员工可先与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为帮助母公司建立分公司)。待分公司成立后,若需要这名员工直接为分公司服务,只需对劳动合同的主体作变更即可。

如果筹备中的公司没有母公司,由于筹备中的公司既不是企业(因其尚未开始从事实质性的经营活动),也不属于个体经济组织(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对于劳动合同主体的要求,按照公司理论,相关责任应由负责其公司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该对筹备过程中的一切债务负责。
因此员工还可与发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待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作为对这次雇佣行为的追认,从而使发起人的个人行为成为公司的法人行为。
以上
引用 许你一世安暖 2011-7-24 11:00
谢谢LS的解答,现在是分公司已经开始运营了,就是营业执照没有审批下来。与总公司建立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怎么定呢,按照当地?还是总公司的?而且虽然这也是不愿与总公司签合同的原因,分公司财务什么都是独立核算的,到时候变更的时候,还得协商什么的,怕麻烦。
关于第2点我去学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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