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每个企业到了岁末或者业务年度终结时候,都会采用评先这样一种方式来给员工以激励,也不知道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反正每年少不了,而各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也无一例外的成了这个时期的主角,往往在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评比投票过后,产生出数位团队的精英和楷模,大张旗鼓的进行表彰,再之后,便归于沉寂,看上去更像是一种仪式,但似乎只有这样的一种仪式,才能宣告一个年度工作的完整终结,尤其是人力资源部,因此,每年的年终评先,基本上是人资部最重要的工作了。 然而我发现一种现象,伴随着先进员工漂亮的红本证书和丰厚的奖励,除了有羡慕的眼神,也总有些嘈杂的质疑,无奈的叹息,甚至还有为了参选资格的明争暗斗,为了小团队利益的你争我夺,我就听到有部门员工在讲,我们领导不行,争取不到名额,人家**部门经理就很强,本来一个名额都没有,硬是争取来3个...类似于这样的插曲,我想也是每年评先过程中所必不可少的吧,或许是每年都做的事情,常常司空见惯了,就很少去考虑那么多,只是年复一年的做下去。 当我们用理性的眼光去重新审视这个过程,其实会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情况,逻辑上讲,年终评先是一种通过对团队内少部分人员(通常不超过15%)进行实际奖励,而实现对大部分人员达到精神激励效果的一种组织行为。那么这种方式,究竟能否对组织成员有没有激励作用,有多少激励作用,或者说,到底激励了谁?我们是否真正的思考过? 从大家普遍的成长经历来看,应该最早从幼儿园就开始接触与此相似的激励活动了,一朵小红花、一支铅笔、一块橡皮,就能让大部分的孩子乖乖的听老师话,这个时期,其实奖励的对象是团队中表现比较符合要求的成员,以此来号召更多的同伴遵守组织的要求和规范。在我们的印象中,这种方法对于团队的促进作用应该还是很有效的。 那么反观我们企业的评先活动,情况无疑要复杂的多,一般来说,年终评先,都会预先设定一些基础性标准,比如绩效得分、年度内违纪次数、缺勤天数等等,来划定一个入围的范围,而后再根据更细致的评分标准进行多角度评分和对比,来选定最终的受奖人,究竟在企业中,年终评先能否实现我们预期的激励效果呢?不妨分析一下: 首先,从组织成员上可分为三类,A,进入候选人行列并最终获奖的人员。B,进入候选人行列,但最终未获奖的人员。C,没有进入候选人行列的人员,这三类人员通过评先活动会有怎样的变化? 其次,从评选的标准来看,既然是年度评先,一定是选取年度内表现最好的员工,可是用什么标准衡量呢?或者说侧重什么方面呢?是绩效优先、口碑优先、还是其他? 再次,从评先的组织方式和流程设计,评价指标的设计、权重的分配,数据的提取,评价人员的选取,候选人比例的设定,各层级人员的分配,等等,每一个方面都会对最后的结果影响很大。 事实上,所谓众口难调,无论用什么样的标准和流程,评先方案都不可能做到完全公允,通俗的说,也就是会有人占便宜,也会有人吃亏。只要存在争议和失真,评先就会存在质疑,无论入选的还是落选的,都会或多或少有些别样的想法,比如A类人员,可能会觉得,今年能中选,除了自己个人努力以外,跟评奖方案以及评分人关系比较大,以后需要跟大家继续保持良好人际关系;B类人员可能觉得,落选是因为方案做得有偏差,正好赶上自己不擅长的方面,人资部安排这活动让自己参选又落选,太丢面子。C类人员,可能会觉得自己都没有入选资格,选谁不选谁也没关系了,好多次发下去的评分问卷,收上来一看,不少问卷都是全部评满分的,不正是这种与己无关随便填的心态么?如此一来,哪里还有激励效果呢,其实,这种现象跟人力资源部的水平高低无关,本质上是跟这种激励方式本身有关。 我认为,年终评先的活动方式在一些特定的条件下是有激励作用的,条件是,团队中所有人的工作绩效标准是一样的,而且这个标准是可以做到的,同时仅有少部分人员做到了。这样,我们对做到的这少部分人员进行奖励,就会促使剩余的大部分人努力的提高自身,争取也做到要求的标准。显然这样的激励效果是我们需要的。比如,幼儿园的小朋友,无论男孩女孩,三岁四岁,老师的要求是一样的标准,上课不乱动,不乱写乱画等等,这些要求的标准是能够完成的,并且如果有小朋友做到了,老师奖励一朵小红花,也是对其他小朋友非常有激励效果的。 但是企业情况则不同,即使同部门、同岗位,也很难找出来两个人的绩效标准是完全一样的,举个简单的例子,甲乙两人都是销售人员,甲的区域基础好,可能打几个电话,吃几次饭,每年就能够销售100万,乙的区域基础不好,也许很努力的去开发市场,每年也只能够销售50万元,何况还有那么多不同的部门。再有,我们评先的原则,或者说我们期望所起到激励的目标是什么,是希望员工做到要求的绩效标准就可以,还是希望员工超越要求的绩效标准?如果是前者,那么所有年终绩效考核合格的员工都应当是先进,即使这部分人是大多数。如果是后者,那么只有完全实现了这一目标的人员才能是先进,即使只有一个人。 而显然这两个结果都是企业不可接受的。于是,大部分企业为了追求一个形式上的完美,采取了比例制,即规定年度先进员工的比例是10%或者5%等等,然后通过强制分布,对于排在比例以外的人员,那只能怨自己运气不好了。这样做下来,自然不会有什么激励作用。 总的来说,我认为,年终评先的想法和初衷是很好的,但在实现过程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实际情况,影响了我们最初设定的效果,其实我们不妨敞开了想一想,年终激励一定要评先才可以实现么?与其把各种标准杂糅到一起做个年终评先,何不拆开来,一个一个评?比如,全公司每年评个员工忠诚奖,只要在公司工作5年的员工,自动入选,每年发一份礼物;再评个年度最佳出勤奖,凡是年度出勤率95%以上的员工都可获奖;等等,类似的奖项,简单明了,标准一致,而且能够实现,至少在这个指标上,对其他成员是有激励作用的,不够还可以再添加,既简单高效,又有实际作用。 本帖最后由 it99master 于 2011-7-25 17:4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