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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的问题

2011-8-17 13:41| 发布者: 蟹蓝| 查看: 2187| 评论: 8

摘要: 公司名称变更,所有权利义务由新公司继承。 1、原劳动合同是否做解除手续,以新公司重签? 2、如需重签,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如何处理? 3、重签劳动合同,在计算劳动合同签署次数上,怎么处理? 谢谢! ... ...
   公司名称变更,所有权利义务由新公司继承。

   1、原劳动合同是否做解除手续,以新公司重签?
   2、如需重签,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如何处理?
   3、重签劳动合同,在计算劳动合同签署次数上,怎么处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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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markkk2010 2011-8-17 13:49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1、原劳动合同是否做解除手续,以新公司重签?
       公司改名,当然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企业法人已经发生了变化,就需要重新约定合同,否则员工的实际工作单位和约定工作单位并不是一家单位,给双方都会带来麻烦,相比之下,企业的麻烦更大,所以这个问题,一般企业会主动找你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   
2、如需重签,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如何处理?
       按理来说,企业的劳动合同起始时间应该接着上次合同的起始时间,确保必要的工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不作废。如果公司和大家协商一致,则最好。如果公司抵赖,则需要额外加签订一个保留与之前公司工龄的协议,确保工资、工作地点及其他福利等不变。
3、重签劳动合同,在计算劳动合同签署次数上,怎么处理?
       属于同一份劳动合同。
       关键是协商一致。
引用 kathy127 2011-8-17 13:55
确认更改名称后的公司是否为“新公司”?
如果是新公司,劳动合同起始日期与计算劳动合同签署次数是否存在“合理规避”的状况?
引用 ceylon 2011-8-17 13:58
回复 3楼 kathy127 的帖子

小强有限公司,更名为  小强股份有限公司  。

人员没变化。
引用 31号 2011-8-17 14:23
继续履行,无需变更
引用 ZS凌凡@80 2011-8-17 16:5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我单位名称没变更,法人即主要负责人换了好几任了,这个也不影响劳动合同吗?
引用 cowboykiki 2011-8-17 20:52
没那么复杂,告知劳动者即可。这不属于协商内容。
引用 bj-hr 2011-8-18 09:40
无须解除,只需要与所有员工单签一份补充协议性质的东西即可,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一起保存即可
引用 s80s1b27 2011-8-19 06:56
原合同继续履行,无须重新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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