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是一家连锁企业,旗下有A、B、C、D、E、F.........等许多分公司,各分公司统一是有总公司管理,各分公司的员工分别与自己所在的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因工作需要,想把B分公司的员工调到C分公司工作,在与员工沟通协调后员工本人不同意调动,在此种情况下总公司强硬调动,并下发任命文件,在此种情况下问题出来了? 1、与员工沟通协调不成的前提下调动是否合理? 2、下发任命文件后,并将任命通知寄给员工本人,企业已经承担通知义务,而员工连续一星期未报,旷工已达到解除要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企业是否有权以旷工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法解除? 3、此种解除是否存在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