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中人网
›
门户
›
(帖子请放到下面的两个分类)
›
HR专业交流讨论区
›
查看内容
补发上月工资的做账和缴税问题
2010-9-6 14:28
|
发布者:
罗密欧的罗
|
查看: 11733
|
评论:
18
摘要
: 请问大家,这月一并补发上月工资,两个月的工资表可以分开来做吗?如果合到一起做的话,会增加缴税基数,增加个人税负负担,受损失的只能是个人。这是面临的主要问题。 如果分开做的话,有没有可行性?~~财务能否 ...
请问大家,这月一并补发上月工资,两个月的工资表可以分开来做吗?如果合到一起做的话,会增加缴税基数,增加个人税负负担,受损失的只能是个人。这是面临的主要问题。
如果分开做的话,有没有可行性?~~财务能否补做上月工资入账?
各位有没有相关补发工资的经验呢?谢谢了~~~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收藏
分享
邀请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pinbo
2010-9-4 07:22
肯定要分开做的,注明是补发上个月的工资就可以了,不然税务会查的啊。
引用
xuna221
2010-9-4 09:31
我们单位出现当月增发的情况,还没有补发上月的情况,坐等
引用
moonduke
2010-9-4 09:33
我觉得是可以补发的,用一些技术手段就能够解决,关键是财务要做到
引用
hogan_bj
2010-9-4 12:00
跟人说,人家说上月的账已经做好了,不能改了只能做一起,是这么一回事吗?还说(这是原话: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月收入,如补发上年的工资,应该将补发的工资与本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如要分摊到上年工资中,应该到税务局咨询或申请 。)
引用
hogan_bj
2010-9-4 12:00
回复
4楼
moonduke
的帖子
跟人说,人家说上月的账已经做好了,不能改了只能做一起,是这么一回事吗?还说(这是原话: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月收入,如补发上年的工资,应该将补发的工资与本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如要分摊到上年工资中,应该到税务局咨询或申请 。)
引用
hogan_bj
2010-9-4 12:01
回复
2楼
pinbo
的帖子
跟人说,人家说上月的账已经做好了,不能改了只能做一起,是这么一回事吗?还说(这是原话: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月收入,如补发上年的工资,应该将补发的工资与本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如要分摊到上年工资中,应该到税务局咨询或申请 。)
引用
xuna221
2010-9-4 13:02
那么,是不是本月发生的工资都要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引用
hogan_bj
2010-9-4 14:00
回复
8楼
xuna221
的帖子
按照我那位领导说的,就是合并计算。反正我已经受损失了,比按月算多扣300,疯了,挣钱真不容易。
引用
xuna221
2010-9-5 13:19
回复
9楼
hogan_bj
的帖子
真是的,都是血汗钱呢
引用
pinbo
2010-9-6 06:54
说实话,这个要看你们与税务部门的关系。如果关系好,睁一眼闭一眼就过去了,否则,就要按他们说的办的
引用
知识女人
2010-9-7 09:16
通过很多方式可以避免个人的损失,但只可意会。
引用
maryhuang
2010-9-7 09:54
这个只能说明你们公司的财务人员专业能力太差!!!
引用
lyl5357157
2010-9-8 18:06
应该是分开来算的,上个月所得就不应该归入这个月所得
引用
渊谷
2010-9-9 20:05
我们只做过,做错部分补上月的。
引用
文盲一般
2010-9-10 08:12
这我还真不清楚,不是搞财务的
引用
吴中集团
2010-9-10 09:29
管理要合乎人性
尤其是衙门
引用
气旋牛
2010-9-10 09:41
帐还是要财务算吧,这类避税的问题也太敏感了,但是怎么能合并一起扣税,员工肯定不能接受,补发工资已经不合理了,还要多扣钱,没人性啊
引用
natureforce
2010-9-10 10:11
目前我们的做法是放在一起征税的,按照税务的要求应该也是这样的做法,分两种情况:
1、如果差额较少而没有导致个税征收标准发生变化的话,帐目应是平衡的,因为上个月少发了个税必然征收的也少了;
2、如果差额较大导致征税标准变化,个人帐目会受到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人可去税务部们申请补回,但手续巨烦琐,过很久才能拿到钱。
查看全部评论(18)
评论
相关分类
HR专业交流讨论区
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