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zhykun 于 2009-6-5 12:01:00 发表 1、你于08年6月离开东胜并与拜尔签订了劳动合同,虽然你未能通过试用期,所以你的劳动关系应该在拜尔。 2、失业登记应该在户口所在地。 3、如果你向单位索要未给并影响了你的失业登记,可以申请法律解决。 4、仅凭目前的情况,感觉你的主张很难获得支持。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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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您说,
( b) o9 J7 I+ d1, 东盛那边说,那时被拜耳收购.我们可以选择继续留在东盛,也可以去拜耳,也可以离职. 这点公司有说过的,并也说过,如果离开了,可以拿到一笔赔偿金,但是没有讲具体的赔偿金是多少,是指什么. 8 f; @1 V; K) R9 J# E- d' ^8 K2 b#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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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失业登记应该在户口所在地,是错误的. 我一朋友不在宁波本地户口,是外地的. 那照样公司可以办理失业证,可以领取失业金. % Y7 A% m& i& d: R* E7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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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未向单位索要,那单位是否有义务自动提供给资料给我呢? , Z* [. q4 X: c- C1 b5 j; 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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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请看我上面的问题, 请问我的主张是否有点符合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