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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公司规定都不同吧,找了找有依据条文:
第一种说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二种说法: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六条的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你可以据此与单位协商,以妥善解决年休假休假问题。
个人认为是不与年假冲突的,但是需要和单位协商好吧,希望各位高手能准确的解答您的疑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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