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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班一周后,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脚步骨折,其后员工休息了3个月。在此过程中,主管没有联系人事部门,直到接近试用期转正时才告知员工的受伤情况。由于主管得到消息员工在修养期间,还曾去竞争对手处谈工作机会,要求人事部门发了一份通知其上班的函,提醒其医疗期到期,过时不反,计为矿工。员工收到后主动联系主管,表示将返岗。随后,员工称在的途中遭自行车碰撞,脚部刚愈合的伤口再次破裂,并继续拿到病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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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单均由上海某三级甲等医院提供。但员工提供的病假单也出现2个问题,1是有两张单子彼此重复了一个星期,也就是说,本来应该连续4周的两张价单,变成了3个星期,有一个空档。2是在一个病假单上出现落款日期和休假开始日期不符的情况。提出质疑后,员工说医院就是这么开的,并表示返回医院重新开。(尚未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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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 X5 e: Q2 A' L1 o0 D, N( O+ M期间人事部门也有和员工做沟通,员工曾表示愿意用1.5个月的赔偿金来进主动辞职,但业务部门不同意,认为员工有严重的诚信问题以及不愿意因此带来对业务部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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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9 K+ C% J5 s+ f6 l* x ?, D% S由于人事部门得知情况时,早已过了公司帮员工申报工伤的时机,员工便个人去申请了工伤鉴定。现在公司已经收到了要求协助工伤鉴定的通知书。5 {8 ]8 S! U, b5 Z! v1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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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位大侠帮忙分析此事并提供专业建议,人事部门应对有哪些问题,应该如何做,以及如何管理事态进一步发展。另,公司收到了要求协助工伤鉴定的通知,在此条件下,是否不能以任何理由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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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推荐
小差火 查看楼层
首先,这个是工伤吗?
其次,工伤认定后才是工伤鉴定,且工伤鉴定也要到伤好痊愈后。
再次,不是所有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都是工伤,要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吗?
提醒几点:
1、主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员工发生问题为什么不及时上报,这个一定要处理。
2、医院开病假条有时会出现重复的情况,不要大惊小怪,至于真实性需要人事核实。
3、配合劳动部门调查,但强调不是工伤,若要认定工伤,请员工拿出证据。
4、事后 ...
HR剑客 查看楼层
首先,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之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定后30天内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超过30天没有申请认定,员工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公司是需要予以配合办理的;
第二,关于工伤假,公司可以向医疗单位咨询该员工的休假证明的真实性,正规公立医院一般不会开虚假证明的,如果确实需要休假,公司应当给予其工伤假;
第三,关于员工工伤假期间 ...
linnyzl 查看楼层
首先,为什么3个月才会知道员工如此病假?在第一个月发现整月病假时就应该有所动作。是公司管理的漏洞。
其次,上下班路上的工伤是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第一时间报备人事部协助处理。是员工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
整个事件来说,员工和公司双方都有错。且目前的工伤结论还没有出来。
那么,公司是否还想继续留用该员工,如果可以考虑继续观察,可以与员工协商中止试用期,等康复后继续试用期。这样应该是最好的结局。如果公司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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