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公司社保福利实施细则 XXXXXXXX公司按照国家和江西社会保险规定为正式员工统一缴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并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商业保险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投保了人身意外保险。 一、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公司缴纳:按本公司上一年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的20%的比例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个人缴纳:个人应以本人上一年月工资的8%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缴纳基数:公司员工人员缴纳基数为全市规定的最低缴纳标准(以2010年的最低缴纳标准1375为例)。 (二)记入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费 即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8%(从2006年1月1日起,单位缴纳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三)个人账户上的养老保险储存额的计息 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具备的条件 1、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 男职工:六十周岁;女职工:五十周岁。 2、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 1993年1月1日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3、公司和本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决定。 (六)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就是将原来由单位发放的养老金改为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有关银行或邮政代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将养老金汇进在银行或邮政开设的养老金个人账户内。离退休人员可凭银行或邮政发的磁卡(存折)到本市各银行或邮政领取养老金。 (七)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职工再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 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档案和基金。 (八)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在职职工辞职出国、出境定居等,凭有效证明材料,可领取个人缴纳的本息总额。 二、
工伤保险 (一)
工伤保险缴纳 公司缴纳:按本公司上一年全部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的1%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
工伤的定义 员工因公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 1、
职工从事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 2、
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工作,但由于企业的设备、设施、工作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3、
与企业的生产、工作有关,在工作区域内,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 4、
企业发生各种灾害或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 (三)
工伤认定程序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15日内)个人上报,企业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报送市或县劳动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7日内)经办机构决定受理后审核认定结构以书面通知企业(最长30天)认定工伤。 未被认定工伤或对结论有疑义的,15日内向同级政论或上级劳动局提供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供诉讼。 三、
生育保险 (一)生育保险费缴纳 公司缴纳:按本公司上一年全部在职人员月工资总额的1%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1、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生育医疗费用的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采取按限额、定额、项目付费的方式支付。 1、
女职工产前检查医疗费实行按照限额方式支付。发生的医疗费用再限额以内的,生育保险基金按实际费用支付;超出限额的,生育保险基金按照限额标准支付。 2、
住院自然分娩、人工干预分娩、剖宫产的医疗费用,按照定额标准支付。住院分娩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照项目付费方式支付。 3、
在职在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限额方式支付。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超出限额标准外的医疗费用。 四、
意外保险 “鸿福卡”是一种综合人身意外保险产品,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 (一)保险费缴纳 公司缴纳:每人每年固定缴纳100元。职工个人不缴纳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 | | | | | | 意外身故、残疾累计给付不超过12万元(仅限非因航空、火车、轮船导致的意外) | | | | | | | | | | | | | | | |
五、
实施注意事项 1、
社保福利享受对象为XXXXXXXX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2、
社保福利由公司统一支付,不存在特殊情况,不能将社保金额以现金的形式支出; 3、
社保福利所列的个人缴纳金额由公司统一每月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六、
本方案从2011年1月起正式实施,2011年1月前的社保公司不予以负责,由个人自己办理。
XXXXXXXXXXXXXXXX公司
二0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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