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8824|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案例讨论] 关于HR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案例讨论。

  [复制链接]

52

主题

60

听众

4万

积分

版主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4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0-11-3
最后登录
2021-9-24
积分
45535
精华
4
主题
52
帖子
2306

最佳话题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3-7 09:19:3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员工A于2007年5月入职H公司,现任人资课长。近日公司行政部经理(A的直属上级)在开启公司员工意见箱时,收到一份投诉信息,是举报A利用职权之便伪造考勤、虚报加班的,举报信息中日期、时间、加班时数都很明确,并表示此类情况经常发生。经调取录像监控查证,A员工当日属周末加班,原本是17:30离开公司,其利用职权之便在考勤系统类维护21:00的刷卡记录,并且当日加班也计算至21:00,虚报加班3小时。: \; X0 w, Y2 V; Z
讨论:9 |# x* {4 |# v2 F, r7 b% T5 m
1.假如你是行政部经理你将如何处理?1 M5 x1 y+ [4 d( Z
2.对于HR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问题如何监督?
9 B3 ?) K3 s" W3.各位HR是否也有过这样做的经历呐!; N7 n# Q& k. u! L# ^  e% |/ N
已有 3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芋儿 + 10 话题不错
Mark.Yao + 15 + 15 这个话题很好
markkk2010 + 10 赞一个!

总评分: 威望 + 15  金钱 + 35   查看全部评分

專業是受人尊重的起點。

100

主题

28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3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2-4-11
最后登录
2015-12-23
积分
14894
精华
0
主题
100
帖子
1712
18
发表于 2012-4-26 19:07:08 |只看该作者
假若我是行政部经理,接到本案例中举报信的内容,我先会对自己工作的失误承担责任。象案例中描述的伪造考勤、虚报加班说明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有问题,作为上级自己在该员工的考勤表和加班单上未严格审查就签字应负部分现任。比如延长加班时间至21:00,作为上级在签字时就应该问问员工这么长的加班时间都干什么工作内容了,如果早问,这种情况就不会是经常性的情况了。其次找员工谈话沟通。对员工的举报,行政经理要对本部门的员工贴出告示,对该名员工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否则不能服众。最后完善本公司的考勤和加班管理制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12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614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1-12-7
最后登录
2013-9-30
积分
16280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2125
17
发表于 2012-4-16 15:24:44 |只看该作者
制度系行政部制定的
) j: ~7 ^4 _) g8 h5 @5 n/ C  m自己都不以身作则点服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7

主题

20

听众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17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4-5-15
最后登录
2016-7-28
积分
54650
精华
2
主题
87
帖子
3079

最佳辩手 春节活动勋章

16
发表于 2012-3-11 19:27:46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中骗取加班费的行为很恶劣,这种人留不得!- S1 [' G  T0 C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5

听众

315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1-10-11
最后登录
2015-4-9
积分
315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90
15
发表于 2012-3-8 20:03:38 |只看该作者
见怪不怪的,管住99.99%人,放纵0.01%的人,这已不错了.现在社会哪个不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吗.现在都是信息化的电子打卡,IT信息化人员在后台服务器中更改数据,人事部门谁能看得出来.不要太过火了,就得过且过吧.凡事不要太认真,开心过好每一天.一个人做到绝对正经,这世上没几个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9

主题

23

听众

4万

积分

榜眼

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Rank: 29

签到天数: 131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08-11-17
最后登录
2020-1-10
积分
44454
精华
2
主题
29
帖子
2457

元旦勋章

14
发表于 2012-3-8 16:08:40 |只看该作者
哎!先来一声叹息!
- Y) n" _- R0 E, K2 d- f8 y) X" J哦!再来一声无奈!
/ h# i" y0 w4 l, t- w! b" r0 N
7 h4 w3 C: }3 C0 q8 i还好了,我还能做到慎独,先贴金
5 M: B" T! d! e, Q6 [% n- f4 m, K. ?% [" k: U
职业道德是个很重要的话题,问题是职业道德是讲个别人的,自己是那个例外。试试看& q# u5 N: O" G. j4 Y8 Y
当今社会,泱泱中华,那一个不在台上讲反腐败,台下却是腐败不得了。8 b& V# |8 O7 E) N! D: u
就像我们天天在讲诚信为本,做人要诚信,做事要诚信,做企业要诚信,于是
3 `6 s) M( e; n, T4 s# c0 ^中国特色出来了,诚信是讲的,不是做的。  F+ Q6 O' ?, P3 X
对于楼主的问题,这个很好。我不是正的,我是副的。但对于下属,对于主管,我还是可以发言的。
6 J9 Q& U1 v  {+ @, C0 r" c1、自罚。向全部门道歉。
, V5 r8 _& C# ?  |! ]1 c2、主管作出深刻检查,并自行草拟处理决定。" Z' m  j0 \: G* D- d
3、提请更高领导进行审核吗,发文进行通报,依规办理。
- ?! Z0 ~9 O/ b& V4、不建议立刻解职,毕竟培养不容易呀!$ W7 w6 ~! L, L: {
期待高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6

听众

2862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54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1-4-21
最后登录
2012-6-27
积分
2862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149
13
发表于 2012-3-8 15:54:57 |只看该作者
呵呵很不错的话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0

主题

4

听众

9554

积分

会元

人贩子终端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03-12-25
最后登录
2013-10-21
积分
9554
精华
1
主题
70
帖子
645

中人守护者

12
发表于 2012-3-8 14:18:0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鹅蛋孵鸡 于 2012-3-8 14:19 编辑
2 ?- m3 R+ y/ ^. f3 p3 {* k
, z# ]  U; T7 p4 M假如鹅是上司,会考虑这样做:( P$ O* {8 U% y7 Z% y# [
1、违规行为处罚,按公司规定处理;* K$ w3 [7 M" d( l9 X
2、未构成严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调离现岗位;
; P' K( _0 u7 H8 F3、自己申请连带责任处罚;% @# F' I- }0 f  z% C
4、从快,不拖延处理。
" I! X) U8 ?0 H; Q5、做好备用人选的职位申报和工作移交监督;
$ X/ k. L% B# ?4 R# X6、奖励举报人(私人信息保密)。
我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1

主题

66

听众

4万

积分

版主

中人网论坛员工关系劳法、培训小斑竹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9-7-13
最后登录
2024-9-4
积分
42126
精华
12
主题
151
帖子
4074

我考证 乐分享勋章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11
发表于 2012-3-8 11:22:57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人留不得!
中人网论坛员工关系劳法、培训小斑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6

听众

3193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16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8-9-11
最后登录
2013-4-19
积分
3193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263
10
发表于 2012-3-8 11:13:0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双子小乔 于 2012-3-8 11:19 编辑 - H, y7 V$ s9 D- P7 o( c

" N8 ?+ Q$ o; V0 O9 }& b8 W2 D% W嗯,遇到这种情况,我那个HR的同事直接被违纪解除了。
6 m* @4 t- J8 E  [: V7 t7 H+ l
- }, u, ?5 w  E' h如果我是行政经理,我会把所有的证据摆出来,请他自己走人,HR是制度的编定者,所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这件事既然证据确凿就一定要弄个出落石出,请他走,然后全厂通报,一则是强调人事制度不可违的原则,二则是人事部处事态度,不杀鸡儆猴不足以平定其他部门的质疑。
  w% h3 {6 h- I& U7 V2 x% `; J  j1 D. C2 C3 B0 H
只有把HR内部的人事搞定才能要求其他人员的职业操守,在日常工作中行政经理应该更加注意工作细节及内部制度的完善,杜决有人利用职务之便钻空子,及钻空子后如何处理的制度保障,偶尔要抽查,定期做公司内部满意度调查。- S, e6 b1 H2 `6 x$ D4 E3 e+ J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HR剑客 + 10 赞一个!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