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59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面对员工的闪电离职?HR该怎么处理

[复制链接]
hhtc    

1

主题

9

听众

3714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8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7-8-7
最后登录
2019-12-29
积分
3714
精华
0
主题
1
帖子
8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8 11:22: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hhtc所有
转载请注明:
中人网论坛-hhtc-(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3591)
  年底了,马上就要到离职高峰期了,很多企业都要面临大规模的员工离职。在这场离职潮中,最令HR恐惧的是“闪离”,意思就是员工突然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来交接工作,丢下一堆烂摊子就甩手走人了。
9 u- d! U2 a  V, R  所谓的“分手看人品”,离职也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拿到了新公司的录用通知后,就开启了“闪离”模式,工作草草交接,还有的干脆直接就不去了。前任闪离,他匆匆离开,只留下满身伤痕的我们。那么面对员工的的不辞而别,HR只能默默承受这份伤害吗?能做那些措施挽救一下呢?% A4 g# |9 D& q& i
  一、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0 B3 q, s1 }1 c# K; d* ~$ O" h- l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B  p( y8 T% E# X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
( j$ [% w; _# h.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6 N' L$ \- |2 w3 ^
  因此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4 ~/ `7 V: X, M0 E; n& ]- y6 F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z5 |$ D' Y5 a% u' Z& g
  1. 拒绝出具离职证明4 ]7 K; X0 ~7 ^6 U% S5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4 D3 [" B9 E; Z6 R! r9 x, C2 K" {  2. 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 f6 m( D3 l8 }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1 Y6 h8 z# @8 e) y0 L
  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n% a* L% N( d' _. m/ k6 ]/ l& F
  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信息泄露,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S1 o' x3 j1 Z  T! G
  3. 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 J' }3 Q9 E/ E% _! T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 r' _" V$ v. p( ^5 a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 ~9 o* n- J# C
  三、面对不辞而别,该如何预防?
% u$ B* l  Q$ U2 E8 [  1、提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 K# e, Q2 J- I' E2 {- e: M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 V" F3 q; b, L/ x" f  i6 X2 h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7 J! \. K1 c  ?4 |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4 ]8 y3 Q0 V1 v5 `  O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 @  k! F4 J6 D# p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8 x( Y+ M* B- h6 c  所以公司可以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做好提前预防准备工作。
7 Y, `% h$ k1 z& E" B( \" m( t  2、规章制度明确交接流程问题
9 Q1 x/ _3 g! _& F$ E  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交接流程及其义务,特别规定全部交接结束由其上级签字后最后结算工资,确认办公用品,公司资料完好。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9 M( W7 q9 A' V) P+ G

; {( q" b7 I7 v$ N9 |7 @: u& d1 N
0 V9 \4 |. B% C" o- f& D, m, u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