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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面对员工的闪电离职?HR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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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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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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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1:22: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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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了,马上就要到离职高峰期了,很多企业都要面临大规模的员工离职。在这场离职潮中,最令HR恐惧的是“闪离”,意思就是员工突然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来交接工作,丢下一堆烂摊子就甩手走人了。! y) B! @+ y0 u- D! q* X
  所谓的“分手看人品”,离职也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拿到了新公司的录用通知后,就开启了“闪离”模式,工作草草交接,还有的干脆直接就不去了。前任闪离,他匆匆离开,只留下满身伤痕的我们。那么面对员工的的不辞而别,HR只能默默承受这份伤害吗?能做那些措施挽救一下呢?
3 |: L% \' P& \$ U  一、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y0 Z, Q% S1 N4 q5 K& L) p, e# }" n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j  x# b  R1 H$ y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8 c* X4 }1 y, I. [$ J8 [* Q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
$ p2 z  X- V  `( p  因此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1 ^% O1 l) z+ X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 j' f0 U7 ?7 {7 t: F6 Y8 Z+ C  1. 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d9 v  G4 d* ~+ o# z6 L& A3 W; H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2 |; \; @3 b$ A. ?' @  2. 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1 W4 E1 E- {, O. K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 N7 m# l8 j$ S5 v  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 {5 l# I" O  ]. o" p1 K1 ?# I  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信息泄露,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 J6 ~- U  x8 l3 ]% X  3. 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A* f" w8 q$ a0 x4 J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
( K/ y' p( f" ^  I% ?& ]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 }' J+ z! `- L# z/ q  三、面对不辞而别,该如何预防?
( U, w6 R6 }. Q/ U" A) L$ _& \  1、提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3 N; Q( x+ F4 i, J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7 V- ?% K" Y- V2 ~3 ^9 B8 s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_% C3 R" m( }: u. H; i9 D6 p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 _, J, Y7 b# r. N" f2 q2 N0 b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 O1 h5 z0 f" x4 s5 k7 q+ ~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 \$ Z9 R" u  k) F  所以公司可以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做好提前预防准备工作。
! Z4 ]8 a1 X: N3 ]' L  2、规章制度明确交接流程问题/ @5 _. _# K6 O; I. b6 {; e
  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交接流程及其义务,特别规定全部交接结束由其上级签字后最后结算工资,确认办公用品,公司资料完好。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0 T% u% J  p  e- p- x& i$ b'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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