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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面对员工的闪电离职?HR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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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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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1:22: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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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底了,马上就要到离职高峰期了,很多企业都要面临大规模的员工离职。在这场离职潮中,最令HR恐惧的是“闪离”,意思就是员工突然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来交接工作,丢下一堆烂摊子就甩手走人了。$ _+ v! k  W& Y3 v0 H1 |! F& _2 G: A
  所谓的“分手看人品”,离职也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拿到了新公司的录用通知后,就开启了“闪离”模式,工作草草交接,还有的干脆直接就不去了。前任闪离,他匆匆离开,只留下满身伤痕的我们。那么面对员工的的不辞而别,HR只能默默承受这份伤害吗?能做那些措施挽救一下呢?
. t. C- B& |. Y  一、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7 W! R4 _- j5 g4 f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 I: D& R$ J6 d- {# V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
/ H. T" z" ]; @/ p( c- G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 s4 E8 H* u$ ?% q% N. Z- }9 {3 A7 f
  因此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0 z9 X, W5 s' f1 v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 z5 P( r  T2 U3 m* s( p  1. 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1 k% G( W4 d, g- A: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w; t: O! x5 r. K6 D/ Q; A- T9 E
  2. 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2 k, H" c6 `# a5 Y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4 q4 q+ l9 q5 q8 M  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5 H! X/ E- W- l1 O/ N, a$ g  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信息泄露,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2 }" }; j2 A; t( X' S5 @  3. 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6 ^6 D% M) w- Q* I7 L4 O+ c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1 _' W  S3 o$ Y1 h( L; O9 e+ g/ d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 ]4 l$ }& x& X* \
  三、面对不辞而别,该如何预防?  w4 M" r7 |  ?6 l$ ^# Z) Q  ^
  1、提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 ^9 v: u1 x- ]: j+ l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7 k/ E% a6 x3 b7 [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9 e0 a( m8 h" }) w+ E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o3 a. Y4 B! X& V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w& k: z$ Y& g+ C. {9 _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e3 X+ i9 ]" w% C1 r' T
  所以公司可以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做好提前预防准备工作。
& _- [. t( T8 U6 Y  N  \- ^3 I  2、规章制度明确交接流程问题
% f6 g4 v0 C0 z- L% A/ ~2 F: \5 p  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交接流程及其义务,特别规定全部交接结束由其上级签字后最后结算工资,确认办公用品,公司资料完好。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 \. ^$ `0 r* b2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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