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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面对员工的闪电离职?HR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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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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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1:22: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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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论坛-hhtc-(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3591)
  年底了,马上就要到离职高峰期了,很多企业都要面临大规模的员工离职。在这场离职潮中,最令HR恐惧的是“闪离”,意思就是员工突然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来交接工作,丢下一堆烂摊子就甩手走人了。0 W( O& i& D' @9 N8 G  @$ a
  所谓的“分手看人品”,离职也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拿到了新公司的录用通知后,就开启了“闪离”模式,工作草草交接,还有的干脆直接就不去了。前任闪离,他匆匆离开,只留下满身伤痕的我们。那么面对员工的的不辞而别,HR只能默默承受这份伤害吗?能做那些措施挽救一下呢?
, h8 g8 R" K2 ]0 N" N5 \9 f  一、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6 H' I$ {% a  N$ |0 e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s+ V5 ]0 E+ `2 ?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1 N) M" S3 D" V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2 d' j$ E) o! ~: h6 _
  因此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 F" X4 |2 f( T7 Q" V: t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3 P4 W- H5 C6 ]2 }% K+ @1 J
  1. 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6 f# z: S& y5 }( V, ~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 @6 Z9 A% W5 ~+ @7 D  2. 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f7 F$ ?; x& n+ \: t: {! v2 {* F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 |1 G4 @; l" y* y2 @: G# A+ q  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7 k; y' x& p  `" D5 L3 q  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信息泄露,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F" |1 i& q0 w. O' b/ o
  3. 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 ^7 \0 D* f* L  Z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
( B% r1 f8 ~2 ]  Y; H% x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 w* |: w3 ^1 W  三、面对不辞而别,该如何预防?  j+ k/ z& N1 S- U
  1、提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Z  {0 x6 H  f: `$ k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0 Z. h$ i% p% z6 @+ t) d- z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3 y. [. M- P6 w, N- o! r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0 n, M& h5 n+ b$ B! s5 r7 b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H4 N0 i3 ?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a/ n, g3 C. g8 c
  所以公司可以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做好提前预防准备工作。( l( N! ?( n: K9 A0 z
  2、规章制度明确交接流程问题) D7 ^. j) d8 O
  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交接流程及其义务,特别规定全部交接结束由其上级签字后最后结算工资,确认办公用品,公司资料完好。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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