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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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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16:53: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三个“员工和老板,到底谁怕谁”小故事(中) - {+ t; V, C, T& l) K. a: R4 ^% }' s! b* F1 @1 u+ u) s 作者:水思源 来源:http://blog.chinahrd.net/more.aspx 8 a7 E5 t+ k- ]& |, q; \, R R; q9 Y" n6 P# b5 X 今天讲的故事是关于员工,如何了得,“坏事”做绝,企业拿他没有办法,乖乖听话,变只温顺小绵羊的故事。 7 h$ t$ z9 ?: v; ^) z: H$ u* o , `4 k$ M$ s/ b3 A 某企业员工,上班违纪,和其他员工聊天,甚至于造成生产线停产。; M6 d; }& i& z5 e6 f8 X7 @ % L6 J+ v! r! E, ~4 b- ?6 J9 F) J( G9 ? 企业一怒之下,开除除名。一般故事到此结束,但该员工不服,状告企业要求恢复职位,并赔偿解雇期间的薪资。5 F- x e, d" K' P3 K ' ?+ S5 ?" m* R9 M5 V 企业莫名其妙,结果,官司打到法庭,该员工拿出若干证据,某年某月某日,企业让他加班工作,未付加班费用。某年某月某日。。。。。。,共累计多少等等。! D6 A% }# s( o1 Z & S$ Q$ ~1 h, Z( Q4 Q8 M Q 结果,企业不但输掉官司,赔偿加班费用及停职的薪资,而且被迫将该员工恢复职位。 ) u4 x8 K' D- r& [$ F. c* W/ v- i' F4 \9 Y( F 为何?6 w6 c, n9 Q+ i5 E, _" T 3 H- t2 i' b6 ?; |3 h 因为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员工是弱势群体,企业对员工一旦有违法现象,则企业任何对该员工的处理,将不予支持,如打官司,企业必输。* l. B6 ]* E3 a7 L, t * o. `& f r% q! u9 x1 o 企业和员工谁弱谁强,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大多数情况,员工处于弱势,但真正鹿死谁手,还视具体情况而定。! G; b" _6 s. s* e$ e# h: i / K7 e0 T& W8 ~: E I' W& H! m 所以员工要记住一条“取胜企业法则”,受了委屈也罢,遭到迫害也罢,甚至无理取闹也罢,要想视企业为绵羊,只要抓住企业的一些违法现象,则企业必败。& f8 o# Q$ _4 w2 l7 M8 ` Q ' Y n( G' g2 X2 O/ g6 I d 哪些企业的违法现象比较普遍,可加以举证,列举如下:+ z& C, x. Y2 l, y; F 3 h% b- i& P7 O. P 一、加班费不计算 ) S3 R' ?/ b6 W 5 h& Z. g! s1 U* x/ t. f 二、社保交不足, c7 q, @+ d# y3 v q7 w+ m : l' ~5 A( p& T: l$ J; w 三、一条让90%以上企业都会发抖的命门——加班费不计入社保的计算总额中。 ; V1 w A6 u! k0 A - i+ z& P Z9 v 如果碰上好的欧美企业,连第三条都能做的完善,属于少数的10%,那再教一招:算算每个月的加班小时数,是不是有员工超过了36小时,只要有一个,企业就是违法。一旦企业违法,员工就要什么有什么了(合理权益)。。。。。 . _/ K: H6 b* h5 t; { 8 o' d" X. Q( f 水思源语:2 E( p; |4 m7 Z. A) r6 j+ e/ z M 2 l1 G+ Y2 \6 @ `/ | 以上法则不是教员工变坏,而是为了维护苦菜花式的员工。 % _) y8 @6 M/ W5 Q- I( c" }, b3 v) F' n8 O# U) g; J7 L 有了它撑腰,百度、东航、肯德基那么多案子,员工就不会那么弱势。 8 D& c5 @, f9 M; J " Y; }& G2 y+ I, e 员工即使不能真正的翻身做主人,但自保应该足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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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7 17:31: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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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8 16:39: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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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00:04: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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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9 13:55: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汗一个,顺便BS一下. `4 _6 g- r R o+ ~ 1、员工要先仲裁才能上诉吧? - e+ W% j& H' G; B# S) Y$ P2、加班费和被辞退根本就是两码事,员工举证是没算加班费,咋判决结果怎么会是企业“赔偿加班费用及停职的薪资,而且被迫将该员工恢复职位”?怪哉!' i: w& k5 _3 m" |* L2 o8 q4 J 3、员工要找企业的麻烦,的确很容易。不过里面有个举证的问题,还有一个时效性。0 U( k% c. q' p* h1 @* E : V& F0 }# h+ _顺便说一句,这个员工通过法律手段回到工作岗位估计得被企业玩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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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4:49: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按照人的常理,是仲裁赢了.但除非他不会那家企业不然商真的是玩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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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15:06: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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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7 13:46: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要多出这样的刁民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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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0 16:02: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哈,言之有理,但这些企业又是没有办法规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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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1 10:30:00 |只看该作者

RE:[转载] 成为史上最让企业发抖的员工~~~

理论上可行,实际应用不一定能胜诉。 ( T9 R) x5 O7 d5 w" q. F《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但也不是包庇,只要企业做事规范,就不会有漏洞。但是现在的企业基本没有完善的,所以往往员工一告就赢。尤其是社保费的问题,全国大部分企业都在少交,所以企业很难赢得官司,但是整治一个小“刁民”,还是有很多办法的。。。。[em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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