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很心烦的一件事,最近我们有个员工,前不久刚领了4月份工资第二天就书面提出了辞职,做为人事专员的我已经口头告知: % P. A# {: K( j' p, s. Z/ o
一、其合同还未到期,现如果要辞职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不能今天递交了辞职报告明天就可以不来公司了,要办理工作上的交接最少也就是在公司持续一个月满,到那时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公司同意提前办理解除劳动关系.
0 @' }2 b$ N( K$ E2 g% e& m 二、如果不办理任何交接手续后果自负,公司有权暂停一切费用的支付,比如5月份这几天的工资我们肯定是要停止发放的.
/ y0 w5 j$ m3 A" T 三、尽力劝其还是按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比较好.
" _7 z: h6 o6 `
$ d/ M9 D" q% U! h/ k) c' I1 m 尽管我说了以上这些方面,但其当天也只是口头将本职工作,同部门其它人员说了下.之后就没有再来公司上班,打电话给他,其表示不打算再来公司办理什么手续了,工资没有就没有,都无所谓了.面对他的以上情况我也无话可说了. l. l$ D8 { Z$ p5 T1 ]3 i
这种情况的出现公司领导很是生气.毕竟不办任何交接也给公司下步的工作进展带来一定的难度.因为其部门有好多成员都是新员工入职没有几天的.公司唯一的就是还欠他5月份在职的这几天工资没有发. ! c2 \1 T6 p p. ]8 d5 X' s; V t
请问公司能否立刻将期保险给终止?还有没法律土途径可以解决此事? 9 }( H, }6 z3 {3 H# _
在这里我还想说句心理话,员工出现这种不办交接直接不来的现象,也在我猜测之中,因为自从年后,公司领导的管理方法就变了,经常在不告知员工的情况下就突然暂停了工资,当员工工资卡中发现工资没有到账时去找领导问为什么时,得知的结果就是,你业务上面我们就件事还没有搞清楚,要暂缓发.这样做肯定是影响公司员工的工作士气的.还有一些部门人员的员工离职,在我看来工作已办理了工作上的交接(从公司的制度文件上有规定),但仍然会说工作交接的不深入总是托着又托,时间久了能不能发也就是个未知数了.所以一些员工就会认为,交接与不交接都有可能不发余下的工资.还不如不交接最多损失半个月工资.交接了如果不发,损失就不是一个月工资了(我们是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 ' Q i4 S* g8 r7 m% }$ Z! |1 d$ J
我尽管是做人事方面工作,但大家也知道在民营企业的人事工作,其实就是个操作员,一切听从老板的.但我真的希望公司能有所改变
# P+ v$ f2 ? f- m 在这里希望有经验的朋友,能给些建议和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