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R, J# }" S4 D4 }n 相关规定
w% D0 N) N1 u3 C+ U1. 人事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每日考勤监督与核对,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不记考勤。
9 k+ ~6 L7 }: |/ R- s9 B% B% [9 _; {8 |2. 门禁卡为考勤管理的重要工具,请员工妥善保管,如丢失补办,需交纳工本费10元。
! U+ e8 M" @+ s( w" U
3. 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9:30 –18:00,其中,午休时间为1小时。员工上、下班需本人亲自打卡,严禁请他人代为打卡的行为。
) U: Z f, T! T- y5 A/ i1 [* e7 `
4. 员工实际准时到岗而未打卡(包括忘打卡和未带卡)的,需当时向前台说明。
* W" W% `' m9 }
如员工上班未打卡且没有及时说明的,按半天事假处理。上、下班均未打卡且没有及时说明的,按旷工处理。
/ I/ D5 x# E" ~9 T$ i3 _
5. 在未告知部门领导与人事行政部的情况下,擅自未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 w+ Z( J/ A& b' V
6. 工作时间因公事外出需告知部门领导,并在前台书面登记。次日上午直接外出办公的,应在前一天下班时在前台登记,外出返回公司需打卡,以记录实际到岗时间。
% t* ]) n0 h8 f' M; I
7. 因岗位需要,长期夜间在家值守人员,部门领导需提前将值守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人事行政部。此部分员工上班时间最晚不得晚于午休结束时间13:00,如遇特殊情况,特殊申请。
/ @1 Z( H% M7 L$ f# W, M5 x
8. 如员工夜间临时受命工作且结束时间超过24:00,员工第二天可酬情晚到。但员工必须在工作结束时,以邮件方式(无网络情况下,以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部门领导,同时告知前台。未收到通知的,前台按迟到记录。
. G) G, @& X8 X; l9. 试用期员工无带薪假期,请假按日扣薪。通过试用期的正式员工可享有婚假、产假、丧假、短期病假等带薪假期,具体休假方法参照公司《假期政策》。
2 s& \' M Q) S" c0 p: |
10. 员工请假需事先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交至前台登记,员工方可休假。休假期间需有职务代理人(即能代为承担休假员工工作的部门同事)。
+ l* F6 D- t6 G" S1 [- a( b% l& W11. 如遇突发情况,员工应先以电话方式通知部门领导与人事行政部,并必须于返回公司的当日及时补交《休假申请单》,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
/ H5 W* P. N8 E/ I+ ~3 Y9 \7 b! n `12. 人事行政部的前台人员,负责每天的考勤统计与监督,并将前一日考勤异常情况发给各部门相关领导确认。
6 N0 A- u- `1 I
13. 考勤周期按自然月度执行,人事行政部每月1日汇总上一自然月度考勤。
# ~! t$ d3 F4 J
n 违规处罚
. m. [/ ]" c( v% X" ^& t1. 迟到5分钟之内,不扣薪。9:36-10:00打卡者,按迟到处理。员工每月迟到次数最多不得超过3次,从第4次迟到开始,每迟到一次罚款50元。
c. {1 q% h8 T# s: u
2. 10:01-14:00打卡者,按半天事假扣薪。
6 n' k" H; @7 F8 R) W; G
3. 14:00以后打卡者,按全天事假扣薪。
5 _' ~/ S( n: z0 F0 f8 N4. 旷工1日者,按日工资双倍扣薪;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日者,公司有权做解聘处理,且不做任何补偿。
) u- [, j( a1 c1 B% p) U“代打卡”属于性质恶劣的欺骗行为,涉及双方均罚款1000元,如代打卡行为累计超过3次,公司有权做解聘处理,且不做任何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