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后登录
- 2016-3-4
- 注册时间
- 2009-12-14
- 威望
- 19
- 金钱
- 8304
- 贡献
- 614
- 阅读权限
- 255
- 积分
- 8937
- 日志
- 0
- 记录
- 0
- 帖子
- 775
- 主题
- 47
- 精华
- 1
- 好友
- 13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 注册时间
- 2009-12-14
- 最后登录
- 2016-3-4
- 积分
- 8937
- 精华
- 1
- 主题
- 47
- 帖子
- 775
|
回复:6级工伤被解除,单位要负哪里法律责任?
不知道广州的是怎么规定的,这下面是上海的规定,不知道有没有节碱性。
" _/ `) l* h, y“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P) u1 Z8 W+ r, ?7 w% s: c h0 Y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六级伤残的,为14个月; 7 e' B" P: d4 E5 a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0 ^, p7 e- W' B! s1 z 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3 N/ r% K f) w4 m- ?. i上面提到的是六级是要保留劳动关系的,如果不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人员本人提出,该工伤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里没有说到公司可以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应该可以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吧! X# Z6 U% U! G7 ?
|
-
总评分: 金钱 + 30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