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172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讨论

[复制链接]

151

主题

66

听众

4万

积分

版主

中人网论坛员工关系劳法、培训小斑竹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92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09-7-13
最后登录
2024-9-4
积分
42131
精华
12
主题
151
帖子
4074

我考证 乐分享勋章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5:09: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讨论!

2 g: r! d" A/ I% o+ N+ r

        我司拟招聘一名机械维修工,发布招聘广告后,我司经过多次面试,已经和一名应聘者达成初步意向!待他从上家公司离职后,到我司报到!可过了3天,该名应聘者打电话给我司说,他不来我司工作了!

% O2 J; s4 ]" Q

        问其原因,是他和上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的,就要承担高额的违约金。鉴于此,该员工放弃了此次机会!

) C5 U \5 k% g3 T( y

那么在此有以下问题:

x% e" w7 o7 M, e6 b

1.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为理由,约定违约金?

( W9 i- c8 T6 o2 K% A7 K. l3 k

2.如何合理合法的来约定违约金?

5

主题

5

听众

6451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19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9-12-4
最后登录
2015-5-20
积分
6451
精华
0
主题
5
帖子
625
沙发
发表于 2010-5-31 15:19: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讨论

《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条款给予了严格的限制,明确规定只有两类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 X5 e+ h5 }& K' D/ |4 D ! }$ u3 w! e. @, K+ i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Q7 @; w# c7 Q* |' d0 e2 U - t7 I$ o& ?; `& J/ o/ Q8 e   二是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与之约定竞业限制,如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1 M$ [3 \- `: t+ [" J% W- J1 ~) \0 } 9 K+ b+ X3 `4 t7 A2 N/ z除这两类劳动者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6 x9 z6 m0 {; ?6 h, O2 A + Q2 D$ C' x7 z所以双方既未约定服务期也未约定竞业限制,以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为理由,约定违约金,显然是不符合设置违约金的法定条件,因此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无效,该员工无需向原单位支付违约金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蹲着玩尿泥 + 18 鼓励分享

总评分: 金钱 + 18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23

主题

16

听众

1万

积分

论坛顾问

散仙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签到天数: 48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10-30
最后登录
2018-6-19
积分
11463
精华
16
主题
223
帖子
2567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爱在中人 2009年度勋章 博客达人 论坛群英谱 中人旗帜勋章

板凳
发表于 2010-5-31 15:2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讨论

劳动者离职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为单位造成的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的问题楼上说的很准确。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安安的爸爸 + 10 鼓励分享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主题

5

听众

1375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注册时间
2010-3-2
最后登录
2011-7-5
积分
1375
精华
2
主题
8
帖子
167
地板
发表于 2010-5-31 22:51: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讨论

如果约定违约金可能不太合适,但约定为赔偿金需要举证证明具体的损失,总之,对于单位来说是两难。 6 @0 X- y& x7 `$ t. R个人想法:有约定总比没约定好。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安安的爸爸 + 10 鼓励分享

总评分: 金钱 + 1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