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qd991 于 2011-12-29 12:22 编辑
距离春节还不到一个月,“年终奖”成了白领一族们最期待的大礼。不过你想过吗,多发1元年终奖,却可能导致实际到手的钱“缩水”上千元,最多可能少拿上万元。昨天,快报请来税务专家为大家支招,如何躲开这些“危险”的年终奖交税“盲区”。
算账
多发1元,年终奖少得1154元
年终奖的个税是怎么算的?一般而言,根据既有规定,出于减轻个人纳税负担考虑,国家对年终奖采取了优惠计税的特殊方式。
具体说来,个人取得的年终奖金主要有两种计算方式:当个人月工资不足3500元,这时需要将工资与全年一次性奖金相加后,减去3500元,得出的数额,再除以12个月,找出对应的税率,然后用这一数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得出需要缴纳的税款额。
当月工资超过3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照得出的数额找出所对应的税率,然后用奖金全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就是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额;先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来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取得的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自从今年9月税法修正后,现行工资薪金所得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7级,扩大了3%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举例来说,市民小刘今年底的年终奖为18000元,他的同事小宋年终奖为18001元(假设两人月工资都超过3500元)。小刘要纳的税额计算方法是:18000/12=1500元。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1级的3%、0,应纳税额=18000×3%-0=540元,除去纳税额后,小刘实际到手的年终奖金额为17460元。
多了1元,小宋又得缴纳多少钱?因为18001/12的商数大于1500元,所对应税率及速算扣除数为第2级,分别为10%、105,应纳的税额=18001×10%-105=1695.1元,税后所得16305.9元。跟小刘相比,小宋实际到手的年终奖反而少了1154.1元。
分析
“多发少得”的盲区共有6个
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董事长孙洋介绍,实际上,个税各个纳税区间的起点,均为税率变化的“临界点”,比如18000元(1500×12)、54000元(4500×12)、108000元(9000×12)、420000元(35000×12)、660000元(55000×12)、960000元(80000×12)等。
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当然,纳税人的纳税额也会相应地大幅增加,由此才会出现年终奖“多发少得”、实际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这被业内称为“盲区”,是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导致的特别结果。
不过随着年终奖总额的增加,增加税额和增加的奖金之间的差会越来越小,直到两个刚好相抵(或称“平衡点”)时,这种情况会消失,重新回到奖金增加的幅度大于纳税额提高的幅度的状态,即多发奖金税后也能多得。
因此,找出每一级税率对应的“临界点”和“平衡点”,就能帮你有效地躲开“多发少得”的情况。比如,当小宋的年终奖为18001元,比小刘少拿钱,但当小宋的年终奖超过19283.33元时,这种情况将得到扭转,真正实现“多拿多得”。这个19283.33,就是这一级的“平衡点”。
按照税务专家计算,这6个盲区分别为:[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支招
企业可找专业人士提前规划
孙洋建议,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需要合理安排好金额,尽量避开那些“临界点”数额。除了计算员工税前收入外,还要计算税后的收入,防止出现“不升反降”的情况。企业如果想规避这方面的问题,最好找一个税务师事务所提前进行相关安排。
不过,即使白领发现自己的年终奖正好进了“盲区”,想要重新调整年终奖,还是存在一定操作上的难度。据孙洋介绍,目前我国的个税是由企业代扣代缴,一般员工工薪也是按照薪酬制度来结算的。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没有时间去一一核算员工的年终奖是否处于“盲区”。一般来说,如果是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将年终奖避过“盲区”。但不少大公司的薪酬制度比较严格,员工的薪酬发放无法临时变更,如果员工个人想调整,可行性不是很大,只能“认栽”了。不过如果是企业中高层,这一问题则比较好解决:中高层收入结构较为多样化,企业财务可以通过规划,调整好年终奖金额。
“陷阱”怎么躲?
拆开奖金或调整工资奖金配比
分拆后填到工资少的月份
何芸(化名,北京某文化公司会计,从业超过十年):
我们发半年奖的时候偶尔会有,一般会出现这种情况的也都是领导了,我们就跟他打个招呼,然后看一下他哪几个月工资比较少,就拆成四五个月的,填进去。这个操作肯定会增加我们的工作量,但这个办法也不是都管用,如果年终奖有那么高的单位,平时工资可能也不少,如果这么操作的话,反而可能扣的税更多。 调整工资和奖金配比
马靖昊(财税专家):
想解决这个问题,其实财务人员可对企业的整体薪酬做一个纳税筹划,计算一下工资和奖金的分配比例。比如,如果一个员工的名义工资是10000元,加五险一金的话,企业的用工成本是14410元,但扣完个税和五险一金之后,员工实际拿到手的现金只有7454元。所以在考虑个税缴纳问题的时候,单纯考虑年终奖,不如把整体薪酬情况综合筹划。
“陷阱”如何填?
按年计税,按次预交,多退少补
张广通(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
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改变个人所得税的收取方式,改成“按年计税,按次预交,多退少补”的形式。“按年计税”就是个人所得税要根据你这个人的年收入来计算,年终奖和工资都是你的收入,一年一统计,就不会出现分开计算的问题。
但如果每年只收一次税,工作量就会很集中,这样也不利于纳税的均衡性,所以可按月预缴一定的费用,还是由单位来代收代缴。
这个预交费用因人而异,可以通过你上一年的个人所得税算出一个数来,例如你去年每月平均下来要缴纳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那么下一个年度,每月就先预缴2000元;到了年底汇算清缴,每个人都要申报一年的收入,再计算出你应该缴纳的所得税额,然后多退少补。这样的所得税制度,才应该是未来税制改革的方向。
声音
@灵落FalingSoul:咋发钱是个技术活。
@瞬间浮华:看到这些年终奖,俺躲角落擦汗去。
@来自亿万纪元外的蘑菇:我的年终奖都不用纳税,我好想纳税啊。
@jlijames:虽与己无关,也没有仔细研究。大致看了下,问题主要出在年终奖不是“分段计税”。若果真如此,这税制设计得真丢人。
@那一瞥的凌乱:不知你用不用得着,反正我用不着。
@XU_Stephen:你处于临界区域内,和财务搞好关系,让财务帮你捐点!当然前提是知道你得到多少!
@青铜剩斗士:年终有风险,发奖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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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最少16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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