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9457|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请问下班后又通知员工开会时自己摔倒属于工伤吗?

  [复制链接]

7

主题

6

听众

242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11-3-11
最后登录
2012-5-21
积分
242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28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5-23 15:02: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各位老师:6 C3 d/ S# T' l" x& W( t
      我公司一位员工下班后,其主管通知又回来开会,途中自己摔倒造成骨折,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1 k/ }0 ]; m7 k% g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常诚 + 15 鼓励话题分享!

总评分: 金钱 + 15   查看全部评分

33

主题

16

听众

2362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1-3-8
最后登录
2014-5-20
积分
2362
精华
0
主题
33
帖子
451

我考证 乐分享勋章

沙发
发表于 2011-5-23 15:13:28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属于工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6

听众

242

积分

书生

Rank: 3Rank: 3Rank: 3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11-3-11
最后登录
2012-5-21
积分
242
精华
0
主题
7
帖子
28
板凳
发表于 2011-5-23 15:20:3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谢谢,刚才又问了相关人员,说是下班后必须是机动车撞倒才认定工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4

听众

1万

积分

同进士出身

Rank: 22Rank: 22Rank: 22Rank: 22

签到天数: 281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09-11-12
最后登录
2012-3-11
积分
18573
精华
0
主题
10
帖子
1081
地板
发表于 2011-5-23 15:45:11 |只看该作者
这个不算工伤,即使是上下班途中,也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些情形才算工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7

听众

15

积分

书童

没才好可怕,有才更可怕!我介于两者之前,很可爱!

Rank: 1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11-5-19
最后登录
2012-5-22
积分
15
精华
1
主题
16
帖子
150

最佳辩手

5
发表于 2011-5-23 16:00:06 |只看该作者
不算工伤,工伤是这样规定的:. w9 d$ V5 X+ I; J  F: O9 W
(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6 T1 O8 \3 y9 c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G4 }6 S# u, d0 n* C+ N0 F" \. e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b8 B0 r. z% r& J6 `# |- Y' S" v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T( E  t4 J1 V' R3 x3 R; s
1.4患职业病的;8 C; z, L* \+ ^0 y; @" H; p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1 D% s# ^, i/ a0 l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B$ \0 I: I  s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d6 d8 x4 X1 ^( g5 P4 J# O4 J(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r* r* y& a' u6 K: {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y* R$ Z; S$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 C7 C+ m- ~1 X# G6 t6 a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9 H* V  y* T# f) N3 B) m
(三)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0 ]8 @# U6 m8 |& k  w: @  I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7 x' R2 Q- s# I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5 y! ]( W4 J- T, L/ i5 q, k" |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z8 s1 {3 Z. U/ B7 n

' D8 K" X, U! i& V. C8 t4 n不是工伤的理由是:9 F& ]/ E4 P6 v  y7 B
1、该事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 [7 c8 p, o3 Y2 O2、该事件不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 w  B" W  A; Q' B3 M3 y; J) K; B: |2 T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常诚 + 22 我很赞同

总评分: 金钱 + 2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主题

15

听众

3万

积分

版主

自助者天助之,自弃者天弃之!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279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0-10-8
最后登录
2021-3-25
积分
39841
精华
6
主题
37
帖子
3031

2011年人气会员勋章 最佳辩手

6
发表于 2011-5-23 16:51:52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算的吧,但是刚刚看到上面的筒子搬出了工伤保险条例,哎·
路是自己选的,选定了就要一直走下去,没有后悔一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4

听众

1569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06-4-3
最后登录
2013-5-31
积分
1569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274
7
发表于 2011-5-23 17:19:56 |只看该作者
灵活一些看,我觉得应该认定为工伤。: k, E! \/ i) p6 A6 R
下班了,又回来开会也是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如果社保来调查时公司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还是可以争取的。
, F& P- r% S& O+ q

点评

常诚  人性化是不是太溺了一点?以牺牲国家利益满足个人利益?哈哈  发表于 2011-5-23 19:49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4

听众

1569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06-4-3
最后登录
2013-5-31
积分
1569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274
8
发表于 2011-5-24 10:14:20 |只看该作者
灵活一些看,我觉得应该认定为工伤。6 t' f! C/ u# a6 e5 _; ]3 ^
下班了,又回来开会也是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如果社保来调查时公司能够 ...& F, R5 _: t  n6 G( K+ w& i
xixiyq 发表于 2011-5-23 17:19

3 ~8 h( d( P1 k个人非常讨厌下班后又被叫回开会,开会也可说是加班。5 x' Q9 q# ?- b4 u' u: g% z
为员工争取这个工伤认定,不是人性化,是企业应该争取的。保险条例本身就非常可笑,上下班途中只有被机动车撞才算工伤?真被机动车撞了,赔偿大都是车主承担了,社保才出多少?7 P5 @& Z4 L9 D+ M& Q( H  A, _
保险费交了那么多,只是认定一个工伤怎么能说是牺牲了国家利益满足个人利益。5 C. ]- C2 Y; `( _0 M+ r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企业也应该承担医疗费用。1 a8 C  Z! Q2 s, i+ t

  w/ H/ `2 o; s- j& 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5

听众

1539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注册时间
2010-8-31
最后登录
2012-2-7
积分
1539
精华
0
主题
14
帖子
278
9
发表于 2011-5-24 14:14:55 |只看该作者
偶也想说是属于工伤。工作时间、地点、场所。只是,呵呵,一定要被机动车撞~郁闷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6

听众

6763

积分

贡士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签到天数: 106 天

[LV.6]常住居民II

注册时间
2011-1-3
最后登录
2015-3-24
积分
6763
精华
0
主题
10
帖子
226
10
发表于 2011-5-24 14:46:59 |只看该作者
下班之后,最好不要让员工再回来开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