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书的样式 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从1998年起使用新的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的格式如下: 1、 博士学位证书:封面为紫红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博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部环衬为淡黄色绫子糊裱,内芯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博士学位证书”字样,右侧烫金方框内以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2、 硕士学位证书:封面为藏蓝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硕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部为印金环衬;内页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右侧烫金方框内以淡蓝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3、 学士学位证书:封面为墨绿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页按学位授予对象分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三种,右侧金框内以淡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以上三级学位证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即在学位证书内页左下角采用无色油墨暗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字样,可在验钞机荧光灯照射下显现,同时,还将采用计算机防伪技术,以保证防伪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为便于全国计算机联网检索查询和实现防伪检查,学位证书采取全国统一编号。证书编号为12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单位的级别,如: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八位数为授予学位的年度,如1998年为98、2000年为00;后四位为各校按授予人员排序的顺序号码。 专业学位证书的样式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和试办的各级各类专业学位,其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直接向各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办理征订发行手续,并进行监督检查。专业学位证书从1998/1999学年度开始调整,学位证书的格式如下: 1、 博士学位证书:封面为紫红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博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部环衬为淡黄色绫子糊裱,内芯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和“临床医学博士学位证书”字样,右侧烫金方框内以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2、 硕士学位证书:封面为藏蓝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硕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部为印金环衬;内页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根据不同类型的专业学位分别印有′′硕士(如工商管理硕士,建筑学硕士,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字样,右侧烫金方框内以淡蓝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文字中印有所授不同专业学位的名称。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3、 学士学位证书:封面为墨绿色,上部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下部印有“学士学位证书”字样;内页左侧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印有“建筑学学士学位证书”字样;右侧金框内以淡黄色底纹衬托有关文字,右上角有粘贴学位获得者照片的方框。 新格式专业学位证书增加了防伪措施,即在学位证书内页右侧底纹内暗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字样,可在验钞机荧光灯照射下显现。 专业学位证书编号位置印有汉语拼音缩写的“Z”字样,后续编号为十二位数,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授予单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八位数为授予学位的年度,如1998年为98、2000年为00;最后四位为各校按授予人员排序的顺序号码,后四位的第一位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用其中一个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加以区别,即临床医学博士和硕士为L;工商管理硕士为S;法律硕士为F;教育硕士为Y;建筑学硕士和学士为J;工程硕士为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