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33876|回复: 5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活动] [我是分享王]医疗期满,单位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吗?

  [复制链接]

172

主题

37

听众

10万

积分

论坛顾问

酱油客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签到天数: 97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09-8-25
最后登录
2016-9-7
积分
108542
精华
13
主题
172
帖子
6661

2011年全勤会员勋章 2011年人气版主勋章 妙笔生花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伯乐 明星版主 春节活动勋章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勤劳的小蜜蜂 中人8周年纪念勋章 爱在中人 圣诞小雪人 义工贡献 论坛群英谱 原创先锋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1-4 18:24:4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劳动者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确认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无效。
) g& I% F7 B  _. g3 @
8 y+ {0 F! u1 T这个要求会不会得到支持呢?$ z) L# v0 g- v$ o' j0 {
* i' y1 w) C7 W( d1 x9 X
明天16:00点公布参考答案哦
) i+ F1 ~' n' C& G5 w7 \' f

) o1 t1 U* ]9 r# w% N" N大家可以结合一下案例,来分析解答:+ b( S: _# O0 c- A' Z; ?

5 m, G7 v  Y2 ?/ U/ Y' e2009年6月,张三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 H: f  a! z& R6 r( K0 d6 u. R9 S
' O, S0 {: _4 G  _/ d" `, k/ s  z# L
2010年3月,张三因病请假三个月。医疗期满仍未痊愈,张三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A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A公司遂决定额外支付张三1个月工资后,合同到期后终止与其劳动合同。
: t; {( m( \2 S+ T, S" }$ G5 V
4 M* |; k. I/ G2 n请问:7 A. \/ c0 W9 m- _) }# P* i! Q
1. 这样的解除是否合法?/ S- S. U6 Q, D7 w* f  M+ \

0 r* m# i. Q) P' ]% m& F: c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规定:企
" P- \6 W# y& z# e6 v9 K; t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
4 w$ C( v" H! ?" ]. Y- U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 T7 L4 ^  g3 l3 I( I( b( I
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劳动者; k5 c" O! d7 I4 S3 i
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不得以不胜任工作(劳动合同7 |6 W7 C# E1 J) Q, N; X
到期)为由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确认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无效
  ~- k  {3 C8 Q" Q应予以支持。

" u2 g! B: Y1 D/ g" }
. M1 ?% ^1 T9 L源引法条
/ r1 B2 o% c( h; B1 D
, z$ J( I. O) @8 n! \5 ~7 U《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 f5 @3 f1 u0 J+ Q' t, |3 w9 Q! a! H" o# w
第七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 G1 m; D. _8 C* H
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
- n: k! k" }3 ^, M* }, O2 Q5 _3 S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1 O+ F! T0 C5 j* O2 A5 e+ Q" _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L. Y, e+ g0 w% J! n
* z. e; i- |* T2 \( `5 X- b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5 }1 K1 v# b' ~# a5 z& H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
1 {+ _% r+ _* A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 t2 f+ H7 m0 U! H* J' A  y
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得百分之五十,患绝症
, R+ ?  |. }, U5 @8 Q+ v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费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6 Q8 ]( `+ S, m
5 ^0 d4 j8 T; r3 i

2 _$ N3 e5 s4 Z  u# ~6 a+ s
, U* @& d  ^0 R* }
0 Y2 S! H& ^& `8 j' V' A+ T) G顺便给大家分享一首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我一直都很喜欢。
( R3 ~6 [; B& a' D
0 L: [  A# P6 {: J% [8 a) v: M很悠远,很怡情。
- b+ w' g/ h4 l  u0 ?
  g0 r" f) y* \. H$ m% c
9 l* d; @& ~7 \: Z& s2 `* g9 H5 S, ?; L8 @* ~5 y
谢谢阿斌专家的指正,现在付《劳动合同法的软着陆》给大家一起参考,我们共同学习,一起进步吧。哈哈
: F) a0 R5 A5 r
$ f8 W5 m1 o7 L6 n
$ L/ z" y4 C. s  k: B) U( `7 d3 v8 E. l4 a# ~' L
为了不受先答题家人的观点的影响,本题设为回帖仅作者可见(第一次试用该功能,不知如何啊),等明日公布答案后,再编辑开放所有家人的回帖。(TOHEY) 本帖最后由 陌上雪 于 2011-1-4 21:19 编辑 5 C- _+ D0 x  p* [

/ ^6 r9 ], {/ S- n7 }& n6 G: i+ `8 d* c3 h
本帖最后由 陌上雪 于 2011-1-5 16:21 编辑 : O7 w4 G6 P/ n6 F

  P# Z& W9 Y9 `3 Z5 g0 Y 本帖最后由 陌上雪 于 2011-1-9 20:18 编辑
9 k1 O6 W+ E& e# _3 p! g9 q2 z, i$ f
本帖最后由 超级版主 于 2011-1-14 20:43 编辑
7 ?- G& Q; b% s
) s( q/ P6 e0 l$ n; M; g7 U#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已有 2 人评分威望 金钱 贡献 收起 理由
打哈欠的猪 + 10 + 30 + 10 很好的话题,长见识 了
安安的爸爸 + 22 + 22 + 22 好话题!

总评分: 威望 + 32  金钱 + 52  贡献 + 32   查看全部评分

99

主题

47

听众

18万

积分

荣誉版主

一只脸蛋圆圆的猫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签到天数: 657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0-8-17
最后登录
2018-6-19
积分
184819
精华
17
主题
99
帖子
5778

2011年人气版主勋章 校招达人勋章 伯乐 春节活动勋章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勤劳的小蜜蜂 义工贡献 论坛群英谱

沙发
发表于 2011-1-4 18:27:51 |只看该作者
我先占个沙发
5 G  U8 n. p7 L, E4 p3 f; f应该是可以的吧~~/ ^% |/ z5 A2 B! }! g: B- q
本帖最后由 乖巧猫猫 于 2011-1-4 18:29 编辑 : M+ J2 J& q0 \, [0 U9 l
: h  O$ p6 G& L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8 沙发奖励,不可以,哈哈哈

总评分: 金钱 + 8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92

主题

21

听众

2万

积分

论坛专家组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注册时间
2010-6-21
最后登录
2012-8-26
积分
23251
精华
55
主题
192
帖子
269

2011年人气会员勋章 原创先锋 超级精华大师 论坛群英谱

板凳
发表于 2011-1-4 18:59:36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怎么回答都是错的。因为各地规定不一样。建议大家阅读董保华教授的《劳动合同法软着陆》一书,其中p382_387有详细的分析。 本帖最后由 周斌(阿斌) 于 2011-1-4 19:02 编辑
0 t$ i+ d$ r& x' V5 T
% |& f+ W3 k# N4 p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8 + 8 谢谢专家指正

总评分: 威望 + 8  金钱 + 8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5

听众

4259

积分

解元

Rank: 12Rank: 12Rank: 12

签到天数: 47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0-11-24
最后登录
2011-4-20
积分
4259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162
地板
发表于 2011-1-4 19:07:35 |只看该作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 x0 ]& y* o8 e
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至于劳动能力鉴定好像是因工伤或患职业病才进行申请鉴定的吧。期待答案哦

点评

陌上雪  但是非因工,也可以提出鉴定  发表于 2011-1-4 19:14  回复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12 很有道理哦

总评分: 金钱 + 12   查看全部评分

生活无限好,只是要起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听众

74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7-2
最后登录
2012-8-22
积分
747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60
5
发表于 2011-1-4 19:48:30 |只看该作者
根据有关规定应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5 有关规定是啥规定啊?哈哈

总评分: 金钱 + 5   查看全部评分

公司合并了,如何办员工关系交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听众

74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7-2
最后登录
2012-8-22
积分
747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60
6
发表于 2011-1-4 20:44:59 |只看该作者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5 补上5分,哈哈哈

总评分: 金钱 + 5   查看全部评分

公司合并了,如何办员工关系交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

主题

4

听众

74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08-7-2
最后登录
2012-8-22
积分
747
精华
0
主题
3
帖子
60
7
发表于 2011-1-4 20:49:10 |只看该作者
O(∩_∩)O谢谢

点评

陌上雪  太水了吧?汗哦  发表于 2011-1-4 20:59  回复
公司合并了,如何办员工关系交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主题

4

听众

1619

积分

举人

Rank: 8Rank: 8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05-9-12
最后登录
2015-12-15
积分
1619
精华
0
主题
6
帖子
185
8
发表于 2011-1-4 21:10:02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可。
1 L: e8 {* r, g6 f) I" h( f文中所说的“劳动能力鉴定”是否可以认定此为工伤问题?
. O6 B2 h) l! X8 b若为工伤问题的话,工伤阶段,公司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判断工伤是否结束,并不是医疗期终结,因为医疗期可以根据现实情况申请延长;而是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得出伤残等级并作出相应的赔付才算终结。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陌上雪 + 8 谢谢参与,因病,不是因工伤哦 ...

总评分: 金钱 + 8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6

主题

16

听众

4万

积分

荣誉版主

纯净旷野,自由心灵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签到天数: 16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5-11-26
最后登录
2015-6-23
积分
45609
精华
2
主题
106
帖子
2914

春节活动勋章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论坛群英谱

9
发表于 2011-1-4 22:20:26 |只看该作者
会得到支持。3 X1 l- P6 u4 u' s
好强大的功能啊~~

点评

陌上雪  哈哈哈  发表于 2011-1-5 07:56  回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197

主题

7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8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10-8-27
最后登录
2013-4-24
积分
11167
精华
5
主题
197
帖子
1846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10
发表于 2011-1-5 01:07:16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