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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 每天140字,交换HR宝儿们一个工作绝招。一年后你就是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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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1-30 21:48:3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发现一个仲裁员写的微信  ixiaopipi    几乎是一天一篇的频率,讲的都是HR法务实操的工作方法与技巧,看后觉得我们HR急需的就是这样的接地气的业务实操指导,比那些全是理论,根本不能拿来就用的文章强多了。赶快粘贴这个微信里几篇文章,大家分享下:
( x7 A; Q( k5 }7 I! ]3 q3 @& s3 Q% Y6 h. h+ B- ~* ?' x
请HR同学翻翻手里保管有关劳动者的身份、学历、资格证等文件复印件,如果都是素面朝天,只能算及格。为什么就不能像别的同学一样,让劳动者在这些复印件上面手书“本人承诺该文件内容真实有效”,并签字写日期呢?当劳动者的诚信在此出问题时,HR就掌握了处理主动权。HR是靠细节在职场上生存的物种。
* O: ~% H* c0 p5 s
; w" I* j  B7 o/ o+ Y9 N" ^$ P" M9 G- Z
带薪年假非系劳动者申请后才能享受,这个不用再科普了吧?其实,用人单位对带薪年假有主动安排权,即可以在每年初预先告知劳动者休假时间,如劳动者不同意,则双方再协商出一个都认可的时间。此外,如劳动者是海归,其在海外工作经历不算带薪年假中的“工作年限”(关联企业或双方皆认可的除外)。
$ E' R% Z9 A5 O# y+ U  y. w
' d9 N. P& X( Q1 L( H& r
# y1 ~3 m1 {  \与一HR老咖聊天,嘚瑟地说他几年没遇劳动争议。WHY?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都采用“因为所以”写法,e.g.“为激励员工的忠诚度,年终奖的发放仅针对在册人员”。相对于不写“为激励员工的忠诚度”,我作了合理性解释,员工有了心理预期,也就少了不公平感;打官司不论输赢,至少调解时我手里有牌。高人!' H- b6 d( q8 E/ x; i; b3 v1 f

' I9 o2 J5 n6 s6 Y) M% ~3 ~劳动者A和B皆在晚婚年龄结婚,双方无疑都应享受晚婚假。如劳动者A在晚婚年龄,B不在晚婚年龄,双方都可享受晚婚假吗?HR不能简单断定,因各地在此的规定相同,HR要就向当地计生或劳动部门进行询问,毕竟有的地方是都可享受,有的地方是都不可享受。如单位规则制度与当地在此规定矛盾,就要进行修订了。 % L2 n2 F- r5 N0 o+ o5 ?

. @, P# |' g2 e+ G
* t: L" O$ _5 m5 g- C2 C9 a' j& _计算题:劳动者于2014年4月15日入职,于2015年4月14日离职,从未休年假,年假待遇为每年5天。问其在职期间应享受多少天年假?以在职一年整得出5天的不是数学渣,但也不是好HR。HR务必以每个自然年为单元,分别计算本年度的年假天数。故其2014年度年假3天,2015年度年假1天,合计4天。HR是偷懒不得的! ( v: H% n9 u9 S& s!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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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1-31 17:02: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
奇葩年年有。居然有劳动者A拿着同事B申请仲裁时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当自己案件的证据用了。此类来源的证据材料是否能被采姑且不论,HR在为用人单位提交证据时最好在上面加盖说明章,标明仅用于XXX案件使用。另,最好不要采取覆盖证据材料其他信息而仅露出当事人信息的方法,这有涂改证据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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