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登录 注册
首页 中人社区 中人博客
查看: 12724|回复: 3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原创] 你知道“实习生”如何分类吗?

[复制链接]

79

主题

27

听众

8933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注册时间
2014-12-19
最后登录
2015-8-6
积分
8933
精华
0
主题
79
帖子
26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6-11 09:55: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文版权属曦宝kirou所有
转载请注明:
中人网论坛-曦宝kirou-(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28404)
. q# }* a4 O) l* C$ N; u) B
# [/ i- b, u. C- L

文|付婷  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


$ r. E& M& b) u2 W7 V' N7 u

著作权声明:文章是作者原创,已经授权劳动派发表,欢迎大家分享至朋友圈,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0 r( Z: I0 s+ Y, Y: q3 M8 y& z

一、实习的分类


0 O- e0 S) M9 C$ l
1、教学实习

" K) o" r) m5 v
教学实习是教学活动在实践领域的延伸。实践中,教学实习有以下两种存在方式:第一种是学生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下在学校内部的实践部门或者校外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第二种是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完毕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实习证明,提交学校以获得学分。

2 I- a0 |5 K* {, Q
2、带薪实习

. s+ m6 k# n) m( b# M
带薪实习是指在校生在教学计划之外自行联系用人单位进行的实习活动,并通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来获取一定的报酬,即我们常说的“勤工俭学”。
$ M: P4 b" ]( ?1 c/ _; R
3、就业实习

& Q0 q' k$ k; J, c
就业实习是指在校生以就业为目的,在符合用人单位招录条件的前提下,进入用人单位进行实习。鉴于就业实习在校生和用人单位的目的,就业实习一般发生在学生毕业前期,并且,就业实习期间,实习生的管理及薪酬都类似于用人单位的普通员工。

( n! n0 h! M4 _- l# L
二、教学实习与带薪实习实习生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

9 w. t1 O7 I& i
对于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理论和实物界目前争议很大,尚无定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之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议纪要(二)》第23条规定,在校生在用人单位进行实习,应当根据具体事实情况进行判断,对完成学校的社会实习安排或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实习,不认定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与在校生之间名为实习,实为劳动关系的除外。据此,笔者个人认为教学实习和带薪学习两种实习方式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为实习是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因此,实习状态下的学生不是劳动者。
, u3 @( x8 E' _5 I' a% j* ^" T/ [) k
三、用人单位与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4 ^" T* A  N  e& p
对于用人单位与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在校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

" E! q7 p6 i6 v2 H; N6 _# [& X
第一种观点

! I6 |- Y! g0 U# L# `9 S+ _
学校发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表,说明已依法确认了即将毕业的在校生具备了毕业生资格,已不是在校生。且我国的法律规定没有明确禁止在校大学生就业,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认定有效。
9 D8 [0 j8 t( N& D4 a% v. b
第二种观点

* i( H: ]- k; ]9 k5 a
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学生仍需接受所在学校的管理,完成学校交给的学习认为,与社会上其他求职者存在差别,并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

9 K. S5 X% d# F# e8 L
笔者认同第一种观点。用人单位在与即将毕业的大专院校学生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大学生的身份有全面的了解,知晓其已完成学业、可以正常上班、但尚未毕业等情形,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明确、无欺诈、威胁等情形,且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劳动报酬等权利义务不违反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该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5 R; K9 F) v! `# g9 i+ o
综上,用人单位与实习生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S; S3 d; o5 d) n" u4 j, U3 \) t! [

如果你有职场趣闻、劳动争议解决趣闻、律师思维或者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您随手发给一个微信号是dobo888的小伙伴,还可以发邮件给laodongpai@yeah.net,文章被采纳后可能会有惊喜哦!注意是会有惊喜哦

1 U! x3 T' a7 |% K

+ |/ d. q; Y- Y- U( t  V

* _. L% ~3 @3 P) I& E! a6 A; R
已有 6 人评分威望 金钱 贡献 收起 理由
超逸绝尘 + 20 + 30 赞一个!
xianrui2010 + 30 第一次知道实习都分这么多种
billy.liang + 15 + 15 + 7 赞一个!
丙饼 + 24 + 12 赞一个!
lin041999 + 20 + 30 赞一个!
俊汐 + 24 感谢精彩分享

总评分: 威望 + 55  金钱 + 153  贡献 + 19   查看全部评分

181

主题

111

听众

279万

积分

论坛顾问

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Rank: 50

签到天数: 1118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注册时间
2009-10-10
最后登录
2025-1-10
积分
2797621
精华
2
主题
181
帖子
8388

晒图达人勋章 优秀版主 元宵节勋章 圣诞勋章 伯乐 最佳话题勋章 原创先锋 情人节活动勋章 中人守护者 办公室点名活动小金人 论坛群英谱 义工贡献

沙发
发表于 2015-6-11 15:13:54 |只看该作者
楼主总结分析的很全面,感谢楼主一直以来的无私原创分享。
已有 1 人评分金钱 收起 理由
丙饼 + 30 感谢悦版主的推荐

总评分: 金钱 + 30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0

主题

18

听众

5万

积分

版主

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Rank: 30

签到天数: 703 天

[LV.9]以坛为家II

注册时间
2015-3-12
最后登录
2021-8-16
积分
52317
精华
1
主题
20
帖子
1552

9月征文勋章 晒图达人勋章

板凳
发表于 2015-6-11 16:21:38 |只看该作者
受益良多,感谢分享
个人想法,如有幼稚之处,还请各位路过的大神见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6

听众

517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注册时间
2015-5-14
最后登录
2015-7-21
积分
517
精华
0
主题
2
帖子
44
地板
发表于 2015-6-11 17:43: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暴走的肥肠 于 2015-6-11 17:47 编辑
) S! L7 I  s8 D
) l8 c& t# b0 C. Y$ ?3 y带薪或就业实习实际上完全有利于企业剥削大学生员工,特别是目前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首先,大学生一般在大四课程就几乎没有,用人单位完全可以接纳大学生进行为期长达半年以上的“带薪实习”甚至“无薪实习”,然后在大学生毕业的时候签订较长期的劳动合同(通过将近半年的实习,作出这个决策并不难),之后可以制定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共计将近一年的时间让大学生员工处于劳动法保护缺失的状态。最后能转正还好,不能的话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的陷阱随时把实习生踢走,无需承担任何风险。所以我的结论是,在法律上实习生不能作为签订劳动合同主体实在是一条恶心跟丑陋的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12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14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注册时间
2008-1-14
最后登录
2024-6-14
积分
12336
精华
0
主题
0
帖子
1105
5
发表于 2015-6-12 08:25:05 |只看该作者
还有这么多分类的,真不知道。
从来没有来过,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7

主题

66

听众

8万

积分

编修

营造卓越

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Rank: 35

签到天数: 355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注册时间
2006-7-4
最后登录
2021-7-29
积分
85197
精华
0
主题
37
帖子
4513

12月社区全勤勋章 11月征文勋章 10月社区全勤勋章 8月社区全勤勋章 7月社区全勤勋章 6月社区全勤勋章 3月社区全勤 2月社区全勤勋章 1月社区全勤 9月征文勋章 原创先锋 晒图达人勋章 元宵节勋章 元旦勋章 圣诞勋章 校招君勋章

6
发表于 2015-6-12 08:27:13 |只看该作者
真的长知识了哦。谢谢楼主
没有破产的行业,只有破产的企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gdhs    

9

主题

23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58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4-10-20
最后登录
2021-11-9
积分
13864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467
7
发表于 2015-6-12 08:37:39 |只看该作者
  感觉其实HR们最关注的是实习期间发生工伤的问题,这个问题很麻烦,但也不能忽视。. \) o" d$ x* ]; V3 u
   现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工伤越来越多,实习期间发生工伤,即使实习前做了一些书面约定,包括由学校或自己缴纳了意外险,但如果真发生了,还是会有闹到企业来的,出于道义,企业还是给一些救助的,有哪家企业愿意出现这种情况呢?再说缴纳了工伤保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lgdhs    

9

主题

23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258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4-10-20
最后登录
2021-11-9
积分
13864
精华
0
主题
9
帖子
467
8
发表于 2015-6-12 08:39:53 |只看该作者
如果医疗期终结,评残达到一定的级别,后续的处理又很麻烦,所经有些企业,特别是我们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的制造业,一般不接受实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11

听众

1万

积分

会元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签到天数: 307 天

[LV.8]以坛为家I

注册时间
2014-2-15
最后登录
2016-12-6
积分
11450
精华
0
主题
12
帖子
766

最佳话题勋章

9
发表于 2015-6-12 09:11:57 |只看该作者
咨询:单位跟多所学校有实习合作关系,每年都会有实习生进驻企业进行实习,实习后有留下的自然也有走的。/ d4 ^# m/ |$ \: F
请问:实习期间,企业像管理正式员工一样管理实习生,实行双休、法定休息等,签订实习协议,发放的是实习补助,购买意外伤害险,但是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实习期不计入工龄,这种是否合法?有无漏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5

听众

1128

积分

秀才

Rank: 5Rank: 5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注册时间
2004-10-12
最后登录
2016-2-23
积分
1128
精华
0
主题
4
帖子
151
10
发表于 2015-6-12 10:45:41 |只看该作者
很细,很专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