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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面对员工的闪电离职?HR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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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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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8 11:22: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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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人网论坛-hhtc-(链接地址:http://community.chinahrd.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83591)
  年底了,马上就要到离职高峰期了,很多企业都要面临大规模的员工离职。在这场离职潮中,最令HR恐惧的是“闪离”,意思就是员工突然就不来上班了,也不来交接工作,丢下一堆烂摊子就甩手走人了。
! {) d& ]) ?. O4 [* s5 c% O  所谓的“分手看人品”,离职也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拿到了新公司的录用通知后,就开启了“闪离”模式,工作草草交接,还有的干脆直接就不去了。前任闪离,他匆匆离开,只留下满身伤痕的我们。那么面对员工的的不辞而别,HR只能默默承受这份伤害吗?能做那些措施挽救一下呢?
0 z+ l5 V7 o8 c! l  一、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4 t9 c% ^& V; K' c2 B7 C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d$ \, h9 b) [* q- U. v2 d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提出离职后,单位有权要求员工继续工作三十日,原因其一就是预留一定的时间以便员工与单位之间的工作交接。
9 W# r6 h$ d- ]: B' z: z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
, d5 {  y# D, I: H+ C3 b  因此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 t, k2 N) H9 ?9 U' v9 N  二、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3 r1 O8 g/ _+ R( t  1. 拒绝出具离职证明3 ^# M, u* \+ D* _; R4 Y" u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0 Y. V" U$ I% b0 A
  2. 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1 F7 }) @0 l2 h. B0 u+ f* B0 Z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f2 k, M1 C4 I) s
  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x4 d, V( R: e/ W
  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信息泄露,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k- ]4 _& R0 y" b9 c- n
  3. 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m9 ^6 m7 \% v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
( ^$ o8 y- V- _% k& V$ v7 T  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6 o, Q6 ^! g* {1 O4 l; ~  三、面对不辞而别,该如何预防?
$ c  ~$ l" ?; `: O$ e" d7 ]; }  1、提前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
: g' E0 O0 z- \2 C3 t* h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下列损失:1 ~# N& E* c  I0 u; e$ A( ]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b; n- b6 A8 `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 I# `4 L! F6 ]# C/ g! H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 c4 m& A% k+ M: m3 a4 X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0 k# v1 d: S7 C( F
  所以公司可以提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损失计算办法及大致数额。做好提前预防准备工作。
: k: S# F5 j0 T! F+ d0 y  L  2、规章制度明确交接流程问题5 S' _  b# d2 X
  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中明确辞职后交接流程及其义务,特别规定全部交接结束由其上级签字后最后结算工资,确认办公用品,公司资料完好。更多HR干货关注点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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