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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在公司试用三个月后,即将要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薪水问题与公司产生冲突。在面试时,我已经提出月薪2000元,而且公司承诺可以满足其要求,然而试用期满以后,却回应2000元月薪包含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及年终奖金,也就是说每月达到绩效考核标准之后,也只能发放80%的月薪,也就是说只有1600元,如果达不到标准只发放60%的月薪,也就是1200元。另外是400每个月累计后作为年终奖金发放,如果年终绩效考核不达标是不予发放的。这让我很气氛,第一,谈工资要求时我已经很明确我的要求,而且月薪怎么可能还会包括年终奖金呢?第二,使用期满,如不满意可以辞退,要不就应该履行当初的约定。第三,我接受不了也想象不出为什么转正后,工资收入还要比转正前低。* o( a, I) }' E( {* f$ F# \
请大家给我一点意见,我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感谢!
! ^. ^8 U. o* n8 h4 m 1 z" a, K& U' h: B- D- A) t" `' M8 h
愤怒的人[/B][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m16][EDIT]用户“foxjingzi”于2007-5-11 13:03:53编辑过此帖。[/ED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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