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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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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 15:47: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B][color=#0000FF]谢谢大家的积极参与以及彭律师的热心解答!大规模的答疑已经告一段落!鉴于大家陆续还有很多疑惑,那么我们会请彭律师和江云凯先生在方便的时候集中解答。可能回复的不是特别及时,烦请原谅![/color][/B]. o- v. Y5 J, B( B0 M ( M3 Y% t/ n# L1 }8 B ) x8 x( ]* ]! V" f7 m& L, K; m1 Q # w2 _- R% {( O4 b& x《劳动合同法》已于近期在人大获得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相关专题请看:http://www.chinahrd.net/zhi_sk/jt_page.asp?articleid=128656+ V% D. Z& ^. }. q M ! O3 {5 a; s* G# c& w* N0 w链接:[URL=http://www.chinahrd.net/zhi_sk/jt_page.asp?articleid=128657] [U][color=#FF00FF]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color] [/U] [/URL] , H: A# x8 P) ^) B2 i: v& J& T" t7 }3 f% s: \: X q 新《劳动合同法》与之前的版本相比,在很多方面作了很大的修改,立法思路以及内容都与之前有很大的不同。鉴于很多HR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内容有诸多不明确之处,现中人网论坛邀请[color=#0000FF]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彭志律师[/color]就新法的相关内容给网友进行答疑!彭志律师是劳动法方面的资深律师,曾就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改提了很多独到且中肯的建议。$ L3 D$ j. k9 ~* ]4 }' L6 K 3 \4 r) S R$ Y. d( F9 [) h( E- p 希望各位会员踊跃提问,[color=#FF00FF]提问的形式为在本贴下面跟贴[/color]。彭志律师将就比较普遍的问题与各位交流意见,并提出自己的操作思路和建议。7 b3 Q7 }& I. @. ?4 l% G ! {9 l# g% d+ G1 g0 Z9 Y3 O1 n$ A3 E[B][color=#0000FF] 彭律师的思考:( x+ \/ X' a- ^8 I . [2 q- A8 o' g; R; P 劳动合同法出台前后,我就一直有一个观点。其实中国目前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很多,现在劳动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关键在于执法部门的执法不严和地方保护主义。我们可以看看报道的所有大型的非法用工的情况,难道这些情况现有的法律没有规定吗?显然有,只是执法部门视而不见罢了。 0 z; i! J4 N5 y3 r , `8 ]+ x( Q* J/ x 劳动合同法出台,里面的内容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责任,甚至有一部分责任是社会责任,而不是企业责任。如果政府继续执法不严,导致的情况只能是守法的企业成本越来越高,竞争力受到影响。对于员工的管理,越来越难,比如前面有位朋友提及的,如果员工大错不犯,就是消极工作,而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又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甚至赔钱解雇的可能都没有,因为员工可以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要求恢复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显然没有考虑到企业自主管理权的因素。 8 T! l4 d3 B3 i $ g: N" V/ N! s3 b3 z& z% j 同时,由于该法制定的同时和现实存在一定的脱节,某些条款是否具备可执行性,尚存在疑问。 " X: m# [( U+ E! L# ^; S, q) g9 c5 p; X: T 欢迎大家多点讨论,也可以让我学到更多的东西。非常感谢管理员给了一个这么好的机会让我和大家在这里探讨这部法律。[/color][/B]7 @1 y: H1 E/ T' D+ ] ( z7 B, |5 g5 }, p$ M m+ j+ B' o * K. O5 c6 O& f& {- E; L8 Y) y4 H* V6 ?1 }( f" D7 o9 C$ J [URL=http://www.chinahrd.net/renliziyuan_yjh/new_lesson_070703.html][color=#FF00FF]中人网劳动合同法培训[/color][/URL][EDIT]用户“论坛管理员”于2007-7-18 16:53:08编辑过此帖。[/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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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3 11:47:00 |只看该作者

彭律师:新法规定公司规章制度需要向工会公布,如公司没有工会怎么办

彭律师:新法规定公司规章制度需要向工会公布,如公司没有工会怎么办?没工会劳动合同如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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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8 17:04:00 |只看该作者

RE: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

彭老师:- H+ d9 u, |) t5 q. g( Q( ? ?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有关于新招聘的大学生他们试用期的问题,现在我们公司有这样的情况,公司每年在招聘一部分大学生,他们在入职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后,很多都要请假回学校做论文,但是我们公司约定的三个月试用期还没有过,而在他们请假回来后三个月的试用期已经过去了,但是他们实际在我们公司并没有过使用期,这个在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以延长试用期吗?应该怎么操作?还有关于试用期劳动保险的问题,现在我们公司都是在试用期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等转正后在上五项保险,请问,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可以这样操作吗?还是一入职就买五项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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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1 11:19:00 |只看该作者

RE: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

[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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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22:16:00 |只看该作者

RE: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

劳动法中提到申请仲裁时效为6个月,那么单位长时间不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在职员工申请仲裁也只能让单位补交6个月的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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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8 11:27:00 |只看该作者

RE: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

彭律师您好!我有个关于劳务派遣的问题。就是:1)有些劳务派遣人员在我公司工作了很多年,他们是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他们离开或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由谁来支付?是我们公司还是劳务公司?还是由劳务公司支付,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即由我公司支付给劳务公司,再由劳务公司支付给派遣工个人?0 e( r5 `/ V- h* L a 2)如果他们中表现比较好或有些确实是公司需要的关键人员,我公司把他们转为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他们离开公司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时候,工龄只计算与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还是连劳务派遣期间的工作时间一起算? % b& l1 x; e0 f4 {1 G等待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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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8 15:14:00 |只看该作者

RE: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

强烈恳请论坛管理员或版主在百忙中对此帖内容进行整理,问题和答案隔好几层楼、甚至分页。1 V: Y5 L" M( {" P) h # ]" F$ J. e \7 @[color=#A52A2A]比如说,版主是否能用编辑权限,直接在提问者的问题贴里用不同的字体颜色编辑答案,便于学习哈[/color][em20][EDIT]用户“52sunco”于2007-9-28 15:24:39编辑过此帖。[/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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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09:52:00 |只看该作者

RE: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

彭老师,能不能帮忙回答一下我的问题啊??谢谢啦!!![em04][em04][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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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26 09:51:00 |只看该作者

RE:资深律师彭志就新《劳动合同法》与中人网论坛会员交流、答疑专

[em11][em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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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9-17 13:28:00 |只看该作者

彭志老师:我们企业现在的这种规定有效吗?

彭志老师: 1 ?: _$ T; p0 t2 f. Q0 m0 o3 l- E1 R2 z 中人网组织的劳动法讲座中,听过您的课,可惜当时您太忙了,不方面当面请教。现在有一个问题,非常想知道你的看法。 / F( l! n* f& l! Z( I4 i; h9 H$ \/ ~1 a/ U 我们公司的员工手册中,关于员工行为守则的部分,并没有明确哪些会遭受什么类型的处分,而是“任何违反该项规定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而且将会导致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请问,如果有遇到员工违反了规定,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吗? 8 d& n- H+ I+ D: [ 1 z+ b0 m4 h1 }+ d* g' W: ?我们是不是必须就每一项行为作出具体的处罚规定?但是这样的话,我们又担心会导致员工与公司的关系紧张。% D- o& g- m4 ? ' V1 v0 ]$ l! }( E3 E 彭老师,您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范本或者规范模版?[em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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