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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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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2 04:00: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Z- ?- |$ }+ I, N9 I: o 申诉申请人:** 性别:男 年龄:33 民族:汉 联系电话:*********** . j/ k6 T- S9 @2 Q$ Q被申诉人:深圳市*******有限公司 地址:****** 法人代表:** 总经理:** 电话:********* ' J/ Z, @7 P- X8 t$ C) j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8 _ ]9 R4 s1 P, C" y5 q; }1、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拖欠2008年7月份和8月份工资的25%经济补偿金(4000元+4000元*104小时/174小时)*25%=1597.7元;9 N( P z( s, y( ?* d 2、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满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5月26日至2008年8月19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共计3800元*2*1月+4000元*2*(1+18/21)月=22457.14元;; O5 A' ^3 P( g, q4 r2 ? 3、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过试用期非法辞退申诉人的双倍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4000元; ( p8 F2 a+ a5 J! k7 x7 x5 s4、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辞退申诉人代通知金一个月工资4000元; 0 G9 Y3 P% L$ r" y0 v7 _) U5、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2008年6月8日端午节国家法定有薪节假日工资3800元*8小时/168小时=180.95元,并支付25%的补偿金45.24元,共计226.2元; + t0 _6 i8 t) s8 Y9 e4 H6、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给申诉人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五项社会保险;; M+ \7 P! r$ M. ?$ n& V3 ~ 7、 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2008年六月份少算工资3800元*146小时/168小时-3800元*146小时/174小时=113.38元,并支付拖欠部分工资的25%补偿金113.38元*25%=28.35元,共计142元。) Q- G, C0 x; N3 l; A. J6 ^ 理由和事实:; ?6 I, u& B- {9 `" G1 B# t 申诉人于2008年5月26日应聘*******有限公司任职管理部部长一职,当时该公司总经理***与申诉人谈妥的工资待遇为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800元/月,试用期过后为4000元/月,免费提供住宿。2008年8月19日该公司总经理将申诉人叫至其办公室口头通知即刻辞退且无任何合法理由。在此期间未给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辞退后一直未给申诉人及时发放2008年7月份和8月份工资,申诉人讨要应发工资多次不成,2008年9月20日当申诉人再次讨要工资时,被申诉人要求申诉人写下不与其发生任何劳资纠纷的字据才肯发放工资,且在申诉人被辞退后,无任何合法理由和程序随意处罚罚款、克扣申诉人工资。以上被申诉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及《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0 u8 H6 C0 d5 h1 c" g+ ~ 此致% H+ W0 Y5 ]3 g" a4 F+ ?: d **劳动仲裁委员会$ |; M8 h0 ?3 b+ R! q 申诉人:; i; K F5 p7 w4 p4 A7 w 2008-9-22 R6 I8 X5 j5 t) V8 s5 e1 l附件: * R4 b! B( {. p2 M/ _申请书副本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厂牌复印件一份、2008年6月份工资单一份、离职证明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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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1 12:5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关注中: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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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4:4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盖了人事章的也算是解除证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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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 14:3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size=6]兄弟,案件进展如何?消失了吗?[/size] i; O- c" I |# C. }[size=6][/size] ( N" r+ ~" O( e! E[size=6]关注中···········[/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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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11 14:3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先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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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17:5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如果你想将此事进行到底,你要做好相当的心理准备,一路的坎坷是你无法想象得到的。想想什么仲裁、法院那些具体办事的人员吧,心都可能要灰一半。无论如何,还是希望你能胜诉,预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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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8 17:45: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不要相信你碰到的那位劳动办的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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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30 10:24: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size=6][color=magenta]LZ,目前案件进展情况如何?[/color][/size]6 i- ^) h: O- g, Q( V, W% b [size=6][color=#ff00ff]受理通知、开庭通知出来了吗?[/color][/size]' @# k# E* S! U* A6 m# v8 t P, e [size=6][color=#ff00ff]比较关注案件进展,如果方便的话,可将案件进展情况发到我邮箱:[email=liuzhewen79@126.com]liuzhewen79@126.com[/email][/color][/size]9 I: G9 M" l/ Q, i9 T: | [size=6][color=#ff00ff]谢谢![/color][/size]% c3 t8 a/ r% S1 y [size=6][color=#ff00ff]关注中……[/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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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9 18:04: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赞同“寒风—刘”的意见,确实如此,作为楼主你本身的权责,首先找自己的问题,然后对症下药,公司要处理你这件事情,也是很容易的,协调吧,降低自己的要求,适可而止,这个世界公平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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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29 14:53: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十万火急求助!!今天一上班就去劳动办

27#人贩子可说到点子上了,楼主虽是什么管理部长,但应该就是HR从业者,即HR工作应该是在你管理部了,至于说的公司不能举证你承担HR工作根本就是不成立的,除非你们公司还有个HR部门或旧的人事部什么的,不过,我猜,楼主你们公司应该就一个管理部统管人事、行政了。如果你们公司其他人都没签合同,对其他员工是好事,但于你却未必是好事。搞不好,公司反咬一口,你作为管理部长,劳动合同当然是你部门的职现所在,难不成是技术、业务、生产、采购等部门的事?同样,也不会是总经理或老板的事,公司请你回来,就是要你负起这个责任的。现在你反过来以没签合同跟公司谈,公司完全可以反咬你“严重失职”,没有或没有能力履行好工作职责,甚至你本人蓄意与公司不签合同。更为严重的是,因为你的工作“严重失职”直接导致公司全体员工都未与公司签合同。虽然你是5月才入职,你可以说公司之前就没有与员工签合同。但公司同样可以咬你。正因为之前的管理部长“不行”或“失职”导致公司未与员工签合同,公司才招你回来的。但你同样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把你干掉。再说了,你说公司只是口头通知你,并没有书面通知。现在公司更好咬你了,是你自己要走的呀。除非你保留有相关证据,但从你的仲裁表述里,似乎可以猜出人并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公司在开你。在公司里,各个部门有各部门的职责,什么叫各司其职,没签合同,公司肯定有责任,但你作职责部门有没有履行好或履行过管理劳动合同的职责呢?所以,还是几句老话,“和气生财”、“万事和为贵”。7 l! L0 ?- m; j/ m7 m 个人认为,这事就算你胜了,你也得不到多少实利。不过社会意义不少。因为,这事能促使老板工总经理转变HR思想,说不定能给在职员工们争取实质的福利。同时,仲裁的过程,你会很痛苦的。会把你的仲裁激情从火山之颠硬拉至北冰洋之底。就像炸裂的石头慢慢变成河底的鹅卵石一样。很磨人的。 $ ~% A, n6 h" R% C5 g$ r# v" I我看到过一个实案,也是贴子,那们同仁发贴的字里行间很是愤愤不平、激情高昂,后来慢慢的,随着仲裁的过程,平静了下来,最终归于很是“安分守纪”了,没办法,仲裁现实把他磨的,半点脾气都没有了。仲裁了几个月,终结果,仅支持了一点点。他本来也想收场算了,但公司又不服了,把他告上了法庭。又是一番纠缠。' m% @. M+ c- H' N 企业最不怕的是——拖——;而这,恰恰是所有劳动的至命软肋。只有那些年薪几十万以上的人才有那份财力跟企业去耗了。普通劳动都,大多是手一停口就停了。就算不停,仲裁过程也会让你的工作断断续续,哪家企业会让人安安心心断断续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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