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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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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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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7 18:13: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最近公司经常把人随便的给与开除,我想咨询下,如果试用期没过,公司的领导提前3天跟员工说,有的员工可能自己感觉面子,说完的第二天就没来上班。像这种情况如何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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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1-8 10:08:00 |只看该作者

回复:劳务纠“份”

公司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公司提前通知也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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