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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社会保险与经济补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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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6 18:33:00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A公司与B君于2008年5月20日建立了劳动关系,并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 Z( m$ B4 X- ^1 f
- d# _7 V8 y! x! Q2 D
B君的工资单显示从2008年6月起,每月均有代扣社保个人承担部分金额;3 ]/ S% d" U9 H/ h+ i2 u. @3 `
8 N( M# b% X* U& d
2010年5月A公司在整理社保资料时,发现一直未给B君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于是A公司立即做以下补救措施:
# Z% W- J/ k) ]1、从2010年5月起为A君办理社会保险手续;8 f: K9 n& n: E  `; }6 L7 F4 h
2、电话向B君致歉,并表示立即为B君办理补缴相关手续。- F+ G; H4 g, L& U- r9 G: N3 v
6 |+ B8 ?% A. ^) T, O6 q
B君得知此事后,希望公司能将补缴需发生的费用(包括公司应承担部分及个人应承担部分)全部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B君,同时从2010年5月份开始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 b% Y! p" r( b" z ; `; x) \% E5 V9 ]* N- a. w. y5 M
对于B君的要求,A公司表示:社保是一项强制义务,以现金方式返还于法无据。公司已从2010年5月开始给B君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由于补缴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将在6月份为B君办理补缴手续。
+ ?, F+ B# X, M9 y; y/ f
, S2 h1 {, R; ~0 Z+ G3 E/ S2010年6月初,B君得到行业内另一家单位的高薪邀请拟另谋发展,于是B君于2010年6月2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以下要求:7 d. [1 d5 [$ e# n6 W* N7 z
1、要求立即解除与A公司的劳动关系;
( A- \  w7 L' _$ x4 D % \# m6 a3 J9 @" W2 s. D1 L: [
2、要求A公司给予相当于2.5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 i: u5 ?! R* Q: X1 i& b 8 [' I& }" k9 `
3、要求A公司一次性给予未办理社会保险的补偿(金额相当于B君入职至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公司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2 n' L6 w& m6 Z1 u4 G. T( E. l6 m

1 W( \6 s5 d2 l0 M请问:B君的要求能否得到支持?理由是什么?2 Z8 a# i  B" G& y!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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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3 00:25:26 |只看该作者
1、2项可以支持,第3项的话,没有法律依据,只能是补缴,而且双方各自负担自己应承担的部分,都应缴纳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9 A% E6 n7 \) G3 W( ^9 `
1 B0 \/ Z2 D7 h
我的疑问是,补缴手续的延迟问题。若公司拿出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已经于2010年5月开始为B君办理补缴社会保险的手续,但是因为补缴需要相关资料而造成补缴延迟至6月份才开始缴纳,如果是客观原因造成的,那么仲裁会怎样认定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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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9-16 20:20:10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B君要求能够得到支持,依据如下:+ x9 u7 Z  x8 `/ g- X7 f! e; w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 B君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1 v9 [; m7 b1 K, y* g
其补偿金标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两年一个月 即2.5个月补偿金
6 T6 H; U9 O9 S: ^2 ?0 e关于一次性给予未办理社会保险费倒是没有相关规定,但是仲裁机构会予以支持补交保险,其成本大于公司应承担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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