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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享王)大鱼的困惑:要婚姻还是要工作?--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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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7 11:44:5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写在前面的说:上次哈欠猪主演的大片公司能否调整哈欠猪的工作岗位告一段落,票房收入喜人,有11个斑竹筒子给偶加分,在此表示感谢!基本上参与解答的筒子也都获得陌上雪等筒子的加分鼓励,偶一并感谢斑竹的支持。
但是,据看完大片的个别筒子(如:)反映,看得不够过瘾,如:华为等公司规定:在公司,同事结婚的,必须一方离开。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筒子们一致认为,安爸在这部片子中没讲到,属于欺骗观众,属于不能把话题给深入化,为此,密谋着准备推翻安爸的票房神话。呵呵。
安爸那是相当滴害怕呀,小心肝呀,那是“扑通扑通”的乱跳,呵呵,于是,赶紧出台了非2:《大鱼的困惑:要婚姻还是要工作》。
! Z9 G, d# v/ z0 t  ]9 b
PS:非2是《非诚勿扰2》的意思,哈哈。
本讨论案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属巧合,哈哈。
感谢友情出演的大尾巴的鱼、大眼睛、依依和字母
感谢引发的话题。
(请斑竹积极给偶加分,请各位筒子积极思考和解答,斑竹也积极给各位筒子加分,答案在楼盖得很高很高的时候公布)

" R  V7 x( J) _. S, Q7 H$ F
经历了哈欠猪事件之后,字母痛定思痛,觉得调岗还是太便宜类似于哈欠猪这样的筒子了,字母深感痛心:Goyo87,那是多么好的一颗白菜啊,偶又没拱到,多么地令人可惜啊,可被猪拱了,又是多么地令猪振奋啊。呵呵。因此,字母觉得,下次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不杀猪不足以平字母愤。于是,字母赶紧修改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履行了相应的民主制定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修订后规章制度规定的是:单位的同事不允许结婚。结婚的,夫妻一方必须离开公司。终于,很快就让字母迎来了不杀鱼不足以平字母愤的机会……
大尾巴的鱼是在哈欠猪被调岗后新招来的HRD,为人极其英俊,属于被公司董事长依依看中的小白脸,腻称:大鱼。因此,经常被董事长叫去汇报工作,这经常去董事长办公室,就和董事长的美女秘书大眼睛对上眼了,于是,两人也赶紧拉上天窗,成其好事,领取了结婚证。此时,字母又出现了,他先劝大鱼自动辞职,如果有一对夫妻,会影响到整个办公室的工作氛围和效率,尤其是当夫妻双方是上下级时,就会对管理的公正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允许在公司内部存在嫡亲关系,还可能形成裙带关系甚至滋生腐败,这对公司的管理都是不利的。因此,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可大鱼觉得,结婚就必须一方离职是不够人性化的。婚姻毕竟是个人的私事,不该用工作来威胁,这是一种棒打鸳鸯的行为,因此,坚决不同意辞职。(小道消息:字母对大眼睛也想潜规则很久了,可也一直没能得手,这一回,他觉得,好白菜怎么不是给猪拱了,就是给鱼吃了,就轮不上字母呢,很是郁闷。可大鱼也憋屈,觉得,他只拱了大眼睛,可还没被依依给潜规则呢,字母你怎么就非逼我走呢)
  G8 Y, ]! w! l, I" Z$ K. R4 W
请问:1、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法?
2、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大鱼或大眼睛任何一方离职?
解答:(本解答只代表个人观点,错误的话,敬请谅解)
% }: F5 p1 h3 f' S3 j' Y) M  |* l: e" ^
1《婚姻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结婚自由。因此,公司规定:单位的同事不允许结婚。规定违法。
2、从根子上说,单位是可以管理员工的,员工对单位有隶属性。但是,单位对员工的管理也仅限于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管理,也仅限于工作范畴内的事情。对于个人的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单位是不允许过问和干涉的。而员工个人的婚姻,是与工作范畴无关的事情,是个人的私生活,不属于公司的管理范围,因此,单位无权进行约束。
3、单位如果要对员工的个人私生活和8小时以外的非工作时间进行管理,单位需要证明员工的8小时以外的活动和个人私生活已经对单位8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构成了影响。而且,管理的程度也只能是消除影响。
4、什么情形可以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已经予以明确。员工结婚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辞退的情形。即使员工的婚姻对单位8小时以内工作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消除影响,显然不是非要结婚员工一方非要离职方可的,单位可以根据事先的约定适当调整其中一方的岗位,如此的管理程度可以说是适当的。如果要求必须一方离职的,可能属于管理手段过于苛刻,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
------------------------------------------------------------------------------------------------
如果每一分幸福、甜蜜后面注定要伤心,那痛了多次以后,还该不该再提起勇气其迎接下一次可能失败的幸福呢?
如果一个梦一开始就注定要流泪,那是否还要如飞蛾扑火般去执着呢?
新歌:《执着的飞蛾》……

. n- g7 c7 @+ ]) K( u4 D4 h; Q4 V) E: A
都说爱已爱到醉会没有眼泪0 k  u3 z; D$ H7 c
都说爱已爱到累会没有伤悲
/ O3 h$ \% C. b可我情愿做扑火的蛾
% R& ~" _0 `' |  z! g. T) E0 T去享受那幸福的摧毁  H* V* _# Q" D5 ~4 a1 K
明知爱你是错的误会5 N) M* y0 U, @) q0 Z2 ?' U
还要一错再错的去追
3 n- i- I) J3 v3 V就算我是一只执着的飞蛾! L, _1 U" t, w- C% P' r6 t
爱的诱火我忍不住向你飞
* e5 ]3 ]: u- W, I只要心中那份不灭的爱
5 f' B* L9 [3 E我依然无怨无悔( R5 a, \+ D  C; R$ P* {
飞蛾扑火还以为明白了爱谁1 M) u: c9 {2 |7 j" z- Y6 q/ y
那样就让我和爱一起化成灰: B* ~5 A! A3 c+ z0 g
在让夜风冷冷的把心吹3 e( T7 f- g% F+ u0 @
不想你为我流眼泪
# [& `% C* F7 O8 I" E$ `流眼泪
# }) |, R! ~  K: g
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1-1-9 19:22 编辑
- j6 S* b. |* g! ]) \
# {9 U& O# a/ p8 V; b%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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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y03 + 5 + 10 编导辛苦,演员也不容易啊 !
蚂蚁的毛毛 + 5 + 5 + 5 这个问题,恩,很严肃!
打哈欠的猪 + 50 + 10 虽是配角,也应狠狠给分,哈
乖巧猫猫 + 8 + 8 来个整的,10个~~~
kenny1977 + 1 鼓励下,怎么不能加0.5呢~奢侈了 ...
隔岸观火 + 1 + 1 + 1 排队加分?呵呵
阳光婧婧 + 1 + 1 老主题,新故事~安爸有才~
咖啡厅 + 4 贺岁片,理当加分
社区管理员 + 20 + 20 支持安爸的故事 很精彩
yolanda_lu + 1 O(∩_∩)O~
TOHEY + 1 加过要分的,没见过这么要的。 ...
沉沦 + 10 + 20 不等安爸催分,先加上
陌上雪 + 28 + 28 新年发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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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1:57:35 |只看该作者
想让员工离开,HR有很多种办法,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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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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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之间结婚只要不是同个部门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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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资企业都有亲属回避原则,这么看起来也是违法的啦,但应该不能在同一部门吧,不然一定会有利益冲突,这样的话,换部门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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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3:29:28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观点:
! z0 S8 E: e+ Z( w( `1、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法?不合法。
8 t8 P- }$ W& J3 p2、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大鱼或大眼睛任何一方离职?不可以。
塑造自己被别人利用的价值!主动创造自己为别人服务的机会!塑造别人的利益最大化!虔诚的对待每一个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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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3:20:24 |只看该作者
这是潜规则,很多公司都有这项规定的。特别是其中一方在财务部门,非常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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