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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分享王)大鱼的困惑:要婚姻还是要工作?--公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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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1-1-7 11:44:51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写在前面的说:上次哈欠猪主演的大片公司能否调整哈欠猪的工作岗位告一段落,票房收入喜人,有11个斑竹筒子给偶加分,在此表示感谢!基本上参与解答的筒子也都获得陌上雪等筒子的加分鼓励,偶一并感谢斑竹的支持。
但是,据看完大片的个别筒子(如:)反映,看得不够过瘾,如:华为等公司规定:在公司,同事结婚的,必须一方离开。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筒子们一致认为,安爸在这部片子中没讲到,属于欺骗观众,属于不能把话题给深入化,为此,密谋着准备推翻安爸的票房神话。呵呵。
安爸那是相当滴害怕呀,小心肝呀,那是“扑通扑通”的乱跳,呵呵,于是,赶紧出台了非2:《大鱼的困惑:要婚姻还是要工作》。
9 j7 [3 t: t3 q8 B
PS:非2是《非诚勿扰2》的意思,哈哈。
本讨论案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也属巧合,哈哈。
感谢友情出演的大尾巴的鱼、大眼睛、依依和字母
感谢引发的话题。
(请斑竹积极给偶加分,请各位筒子积极思考和解答,斑竹也积极给各位筒子加分,答案在楼盖得很高很高的时候公布)
; [0 p+ m- Q5 A8 [
经历了哈欠猪事件之后,字母痛定思痛,觉得调岗还是太便宜类似于哈欠猪这样的筒子了,字母深感痛心:Goyo87,那是多么好的一颗白菜啊,偶又没拱到,多么地令人可惜啊,可被猪拱了,又是多么地令猪振奋啊。呵呵。因此,字母觉得,下次再出现这样的事情,不杀猪不足以平字母愤。于是,字母赶紧修改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履行了相应的民主制定程序和公示、告知程序。修订后规章制度规定的是:单位的同事不允许结婚。结婚的,夫妻一方必须离开公司。终于,很快就让字母迎来了不杀鱼不足以平字母愤的机会……
大尾巴的鱼是在哈欠猪被调岗后新招来的HRD,为人极其英俊,属于被公司董事长依依看中的小白脸,腻称:大鱼。因此,经常被董事长叫去汇报工作,这经常去董事长办公室,就和董事长的美女秘书大眼睛对上眼了,于是,两人也赶紧拉上天窗,成其好事,领取了结婚证。此时,字母又出现了,他先劝大鱼自动辞职,如果有一对夫妻,会影响到整个办公室的工作氛围和效率,尤其是当夫妻双方是上下级时,就会对管理的公正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允许在公司内部存在嫡亲关系,还可能形成裙带关系甚至滋生腐败,这对公司的管理都是不利的。因此,公司有这样的规定。可大鱼觉得,结婚就必须一方离职是不够人性化的。婚姻毕竟是个人的私事,不该用工作来威胁,这是一种棒打鸳鸯的行为,因此,坚决不同意辞职。(小道消息:字母对大眼睛也想潜规则很久了,可也一直没能得手,这一回,他觉得,好白菜怎么不是给猪拱了,就是给鱼吃了,就轮不上字母呢,很是郁闷。可大鱼也憋屈,觉得,他只拱了大眼睛,可还没被依依给潜规则呢,字母你怎么就非逼我走呢)
7 \. ?: W' n$ W( {8 v9 F
请问:1、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法?
2、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大鱼或大眼睛任何一方离职?
解答:(本解答只代表个人观点,错误的话,敬请谅解)

) m6 M6 T( E% W4 l, S
1《婚姻法》明确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结婚自由。因此,公司规定:单位的同事不允许结婚。规定违法。
2、从根子上说,单位是可以管理员工的,员工对单位有隶属性。但是,单位对员工的管理也仅限于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管理,也仅限于工作范畴内的事情。对于个人的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单位是不允许过问和干涉的。而员工个人的婚姻,是与工作范畴无关的事情,是个人的私生活,不属于公司的管理范围,因此,单位无权进行约束。
3、单位如果要对员工的个人私生活和8小时以外的非工作时间进行管理,单位需要证明员工的8小时以外的活动和个人私生活已经对单位8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构成了影响。而且,管理的程度也只能是消除影响。
4、什么情形可以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已经予以明确。员工结婚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辞退的情形。即使员工的婚姻对单位8小时以内工作情况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消除影响,显然不是非要结婚员工一方非要离职方可的,单位可以根据事先的约定适当调整其中一方的岗位,如此的管理程度可以说是适当的。如果要求必须一方离职的,可能属于管理手段过于苛刻,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
------------------------------------------------------------------------------------------------
如果每一分幸福、甜蜜后面注定要伤心,那痛了多次以后,还该不该再提起勇气其迎接下一次可能失败的幸福呢?
如果一个梦一开始就注定要流泪,那是否还要如飞蛾扑火般去执着呢?
新歌:《执着的飞蛾》……
4 E0 f+ C  ~. |
都说爱已爱到醉会没有眼泪9 |# g6 m' V  ]. [5 b4 K
都说爱已爱到累会没有伤悲2 s- N/ r) b. J! Y& x
可我情愿做扑火的蛾/ _' k$ C: F  H- L5 M3 I0 P
去享受那幸福的摧毁
8 w3 ^* I" U5 o* X: A# i7 s- V8 O明知爱你是错的误会
  _3 d' S5 A1 ~" L; T0 h2 [还要一错再错的去追) V; [* O& A! \, c/ z* e1 X
就算我是一只执着的飞蛾
* s$ Y5 K- c: [( e% y$ r爱的诱火我忍不住向你飞% L" @0 l7 |; C; a: u
只要心中那份不灭的爱& A6 @! o8 b9 \) ]1 L5 }( {) {- [
我依然无怨无悔
/ \+ {7 c' L/ w飞蛾扑火还以为明白了爱谁
9 {7 w7 H6 @9 }7 u7 ^0 g; d* `" _那样就让我和爱一起化成灰; O; G2 M4 x# i* A6 b: M% Q3 _
在让夜风冷冷的把心吹8 G5 z8 Q3 i1 K5 ?7 E3 s5 j
不想你为我流眼泪3 I( E* e* ?+ N( O. o
流眼泪

# Q9 u: m1 i2 R4 V. O
本帖最后由 安安的爸爸 于 2011-1-9 19:22 编辑 ! V- w) ~2 [$ t% O+ C- n9 v) L

' e: g+ R6 d6 Z  Q: k2 i! b; F8 o"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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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y03 + 5 + 10 编导辛苦,演员也不容易啊 !
蚂蚁的毛毛 + 5 + 5 + 5 这个问题,恩,很严肃!
打哈欠的猪 + 50 + 10 虽是配角,也应狠狠给分,哈
乖巧猫猫 + 8 + 8 来个整的,10个~~~
kenny1977 + 1 鼓励下,怎么不能加0.5呢~奢侈了 ...
隔岸观火 + 1 + 1 + 1 排队加分?呵呵
阳光婧婧 + 1 + 1 老主题,新故事~安爸有才~
咖啡厅 + 4 贺岁片,理当加分
社区管理员 + 20 + 20 支持安爸的故事 很精彩
yolanda_lu + 1 O(∩_∩)O~
TOHEY + 1 加过要分的,没见过这么要的。 ...
沉沦 + 10 + 20 不等安爸催分,先加上
陌上雪 + 28 + 28 新年发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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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9 11:57:35 |只看该作者
想让员工离开,HR有很多种办法,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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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很给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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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之间结婚只要不是同个部门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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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外资企业都有亲属回避原则,这么看起来也是违法的啦,但应该不能在同一部门吧,不然一定会有利益冲突,这样的话,换部门是否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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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3:29:28 |只看该作者
个人观点:
! N0 k' h7 d( N' m$ X1、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法?不合法。
8 }" m' @0 Q4 g! c# T  n' o/ u2、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大鱼或大眼睛任何一方离职?不可以。
塑造自己被别人利用的价值!主动创造自己为别人服务的机会!塑造别人的利益最大化!虔诚的对待每一个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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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20 13:20:24 |只看该作者
这是潜规则,很多公司都有这项规定的。特别是其中一方在财务部门,非常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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