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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官司公司赢的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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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4 21:14:3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0 y" g4 v" Q6 V- x
    生产部有A维修员和B维修员是3月2日同时进厂的,同时分配到维修组,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4月5日A维修员和B维修员因工作原因发生打架。是因为B先动手打A,在经过A三次口头警告无效,A动手将B打成轻伤,实际就是嘴角流血而已,因两人都在试用期内,公司做出以下处理
& p: r8 z8 A! A( ~3 O1.  A/B写检讨书,每人罚款200元。
' [. v2 L3 |4 O8 B2. 两人立即写辞工书。1 y/ R! [, d. I
3. A和B双方协商,B药费300先自行垫付,A结算工资后支付B药费《有书面协商证明》' v% T' F& z$ h; O: X
4. A和B工资在4月7日统一结算。
" O$ a5 y1 T2 {" u   现在的问题是4月7日,B未到公司结算工资,A工资结算后立即离开公司,B到8日来公司结算工资发现A已离开,药费得不到赔偿,遂要求公司赔偿,公司不愿支付,B立即离开公司,未进行结算工资。等到4月20日公司接到劳动仲裁书,B要求支付3月和4月实际上班工资,支付300元药费,并支付20%的赔偿。- D4 I% _1 \: Y/ E2 z0 j
B要求公司赔偿的理由是公司未尽到监管A的义务,A到公司结算工资,公司没有通知B来结算工资,致使B无拿到赔偿,请问公司赢的几率有多大,欢迎各位来聊聊
7 ~- P3 j# K, [4 m$ U, I- k/ r7 u) c9 F3 G& r
本帖最后由 zxx2010 于 2011-5-4 21:31 编辑
2 Y, c# [, c9 {$ `
6 C) x- ~. a; S( V- a 本帖最后由 zxx2010 于 2011-5-4 21:34 编辑
9 s$ b, P, B. @4 c$ M: W7 _9 o
# M- g; D# P# l8 L) X+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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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20:37:18 |只看该作者
从法理上说,单位没有代扣代付医疗费的义务,但从情理上说,当A结算工资时应当提醒B。而且这种差别在普通员工看来是不存在的,所以如果公司坚持不承担部分损失的话,会因此而给其他员工造成公司对员工不负责任的印象,削弱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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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9:28:58 |只看该作者 |楼主
谢谢,各位支持,总结一条。发生此类事情,公司报案,让公安来处理,或员工自己协调,公司不要参与,不要再协议上签字或盖章,否则公司就有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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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2 19:25:5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此案已结,公司只支付B3月和4月实际上班工资,其余劳动局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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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8 15:02: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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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6:18:32 |只看该作者 |楼主
1. 我们是劝退,他自己已承认违反公司规定,而且也在试用期内,不存在楼上说的员工被迫辞工。, G' ~- R% [1 H) s! d
2. 我们是有通知两人到4月7日结算工资,有派保安去到宿舍找他们,保安在工作记录里有记录,不知道是否可作为证据/ @, @  ^0 j! c. q6 U& S" l- T
3. 医药费支付是他们自己协商写的资料公司没有参与。只是公司有原件存档
$ [$ F' u: W. a9 }% d
  S1 S3 L7 U% X: I! ], [' P# A4.公司无权阻止A员工拿到工资不可以离开公司,在协议里也没有写公司有义务通知B员工A已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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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7 16:02:27 |只看该作者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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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22:39:30 |只看该作者
首先,我觉得这个争议本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 a9 h$ D& i: T2 {9 l( u
B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公司已经按照正常的手续进行办理。
- a/ Z- Y5 W5 ^& X但是,问题是案例中上述四点,成了公司的处理意见,我们一个个分析:
  e" `0 m; t. I6 |2 f  _' o1.  A/B写检讨书,每人罚款200元。7 Y1 A5 Q! g8 b' w4 Z% I2 ^
员工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话,公司有权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罚款的问题尚有待斟酌。具体可参照
讨论:企业对职工是否有罚款权?3 c: ~# h( W, V- R% q1 Y2 B* d
7 P& g4 r( E* M: N
2. 两人立即写辞工书。* u+ F  v, v  x0 J3 O
这个如果有书面证明的话,可能公司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这样的辞工很有可能会被认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仅是员工单方面的意愿,但如果涉及到公司处理让其被迫离职,这个情理上也是不太规范的。, g7 O  i3 L" J1 }: k

4 B0 K. `) }& @8 K# f" B3. A和B双方协商,B药费300先自行垫付,A结算工资后支付B药费《有书面协商证明》# @8 M1 ?4 B9 X- O. P
这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工资在这份书面协商证明里充当了什么角色,如果仅是当事人双方签订的,那理论上讲不存在风险,但是如果把它作为公司的处理意见的话,就有问题了,公司就有责任促成双方的这个协商结果。: j9 z( f9 e  P) r9 L4 B& Z  [4 _1 ~
" U4 n! ?3 H, l
4.A和B工资在4月7日统一结算。/ _5 u. G" G! B$ X
这个应该没有什么很大的问题。
/ J; _9 b, E; p  a5 |6 m5 g4 k/ u& x: D. @* ~! ^
* Q. y9 w* P' C' F: p
如果我作为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处理这起打架斗殴事件,仅针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章制度要求内容的处罚,不会涉及到员工之间的这个医药费的垫付、支付的协商过程,因为这个是员工双方之间的民事纠纷,企业也无权进行处理。) n# e+ e/ ]; G) r; B! d
8 h- q. X: F' P
以上,仅是个人意见,欢迎大家指正。
6 ]9 c4 K! B! t' C
本帖最后由 Mark.Yao 于 2011-5-5 22:41 编辑 ( G$ L* q1 e; |/ ~& r9 ^

/ ~! `! [2 Q8 F+ C9 g4 m 本帖最后由 TOHEY 于 2011-5-6 13:23 编辑 # x& Y& h1 [1 k
0 N* I! b: @8 K5 Q0 ?+ G. S  i
已有 1 人评分威望 金钱 收起 理由
TOHEY + 10 + 26 谢谢MARK的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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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沙发的观点,用人单位不要有用人洁癖。
HR对劳动法规几乎都消化不良,何以解忧,唯有laodong31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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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11:54:34 |只看该作者
公司应该不用承担什么责任吧。   
) A) r6 Q2 H1 r6 \. Q"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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