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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表于 2011-6-10 10: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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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回复 4楼 常诚 的帖子
, A' Q4 ?7 M. b; X% B4 Z6 i/ U
. m4 @8 i6 ?9 {0 k. h/ C谢谢常诚的回复,因为我们公司流程的一些因素,你提到的工作方式可能我目前一时还无法改变。关于续签这个的法律风险:
( X- o/ z# Z; T' x, P1.劳动合同法里提到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还没签合同,需要付双倍工资。我认为这个也适用于续签。在原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签合同,都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提前一个月就签好续约合同。另外,有些主管可能在员工合同到期的前两三天提出,不与员工续签。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提前一个月就签好续约合同,反而不是合同终止,而变成合同解除,需要多付一个月代通知金了。
$ s$ Z, l+ k7 k, n2.法律有规定由于公司原因导致到期不续签,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如果是因为员工原因没有续签,我没有找到具体的法律规定。我们有员工对于续签合同的签收单,可以证明是员工原因导致没有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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